We the Media, and/or We the Lost Ones.

(一)

最近不知怎麼的一直回想到去年台灣出版《草根媒體》(We the Media)這本書的景況。《草》的中文譯本問世之前,還丟出了部份中文章節,供人閱讀之後一同參與這本書的命名,最後書名的中譯還是透果網路票選之後決定;那時候還沒有怎麼仔細瞧瞧 Dan Gillmor 的這本書,也不好說些什麼,只是,過了一年多,回頭瞧瞧,這個迻譯的過程其實還頂值得討論的。

大家來爆料

台灣歐萊里那時候也公開徵求《草》一書的推薦文章,在目前還可以看到的宣傳網頁上,還可以看到最後徵選到的四篇文章,可以看到,這四篇文章與其說是在推薦這本書,或說介紹 Dan Gillmor 的觀點,或是讀者與作者之間的某種對話,還是任何一種具有作為讀者身份自覺的寫作,倒不如說是推薦者根本跳過了作者,直接自說自話地陳述各自對新媒體的想像,而這幾篇推薦文章與《草》一書的內容有一個(我個人覺得)頗大的出入,就在於:台灣的這幾篇文字往往把所謂傳統媒體與新媒體截然兩分,傳統必然就是單向的、新媒體必然是多元的,傳統的就是威權的、新媒體必然就是多元的,傳統的就是保守的、新媒體就是必然進步的。

不過,我怎麼讀,Dan Gillmor 的書裡,不是這個意思,Dan Gillmor 所主張的新意並不是與既有的媒體發展決裂,而是重新回歸到美國媒體發展某一段歷史的精神,挪移到中文世界裡頭變成的各種促銷詞語,與原文之間的意義出現了斷裂,其中最讓人傻眼的還是,這本書上市的時候外面包了一層綠色的書衣,而書衣上面斗大寫著,嗯,「大家來爆料」。

固然「草根媒體」四字出自於 We the Media 一書英文原文的副書名:Grassroots Journalism,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不過,如果重新考慮中文書名的翻譯,我覺得,「美國立憲精神與新媒體」應該更為恰當, We the Media 中的 We 所包含的自我認同,主要是以認同美國立憲精神的美國公民為對象。

也不知道台灣歐萊里那時候挑選試閱章節是否全文上傳的標準是什麼,我覺得最關鍵的第一章歷史回顧,到了網站上,就只有留下最後結尾的一段九二一之後的發展,至於 Dan Gillmor 做了怎樣的歷史回顧,以什麼標準回顧,又把新媒體安放在歷史的那個位置中,在剛出版的時候沒有引起什麼注意,之後這本書也瞬間被各種其他議題淹沒。而 Dan Gillmor 是這樣說的:

Personal journalism is also not a new invention. People have been stirring the pot since before the nation’s founding; one of the most prominent in America’s early history was Ben Franklin, whose Pennsylvania Gazette was civic-minded and occasionally controversial.

Dan Gillmore 所認識的新媒體,是美國新聞發展下的產物,他將個人媒體的淵源追溯到兩百多年前美國尚未立國前的個人報業(如引文中的 Ben Franklin),當時的個人報業,便已經具備了由下而上的姿態,是 civic-minded,這些報人也在美國立憲的過程中扮演積極的角色,將言論自由納入憲法當中,後來的新聞業也都是在美國憲法精神下的積極產物,但是隨著二十世紀全國性媒體的出現,媒體的現況卻離憲法中言論自由的精神愈來愈遠,而新媒體的出現,是以新的物質形式,重新展現美國人共同記憶中的憲法精神。

Dan Gillmore 在行文中很喜歡用到 the frozen time —凝結的時刻—這個詞彙;他用這個詞彙形容過去的某個瞬間,某個雖然已經過去,但是整個影像被深刻烙印在記憶中的重要時刻,而他書寫新媒體與政治、社會的互動的開始,設定在911,認為911也是一個 frozen time,這樣的寫作的用意不在於宣揚標榜此時此刻某人某物多有影響,而是,將當前某個時刻也定位成 frozen time 的同時,也就在重新召喚共同記憶中的其他 frozen time,例如,美國開國。

召喚某個時刻,同時召喚某種價值;召喚某種價值,也就召喚某種力量。而新媒體的諸多可能之一,也就在於透過技術的普及,讓更多人能夠有意識地,將「我們」,將作為當代美國人的自己拉拔到奠定美國憲法基礎的報人先鋒那樣的位置,或,高度(我自己是不太喜歡這個用詞)。

不過,那是 Dan Gillmore 所覺得的「我們」的共同記憶。對於中文讀者來說,不注意這種記憶該是理所當然,意義的斷裂也是理所當然。而,意義的斷裂似乎也不只這樣而已。

(二)

你或許會說,同樣是講歷史回顧,如果看《草》的最後一章「做我們自己的新聞」,Dan Gillmore 似乎不是這麼說的。他說:「即使我們能想像未來,仍然容易被過去綁住。不過,我們偶爾會改變,而媒體正是讓我們看見這些改變的核心。」(直接引用中文版本的摘錄)—意思不就是,不要被過去綁住嗎?

我建議繼續往下讀:

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帶給西方文明幾項重要轉變。從我們的觀點來看,沒有比透視畫法更重要的了。14 世紀的喬托及晚一百年出生的馬薩丘等等畫家,為幾乎是平面世界的歐洲藝術帶來深度。薄伽丘的《十日談》於 1353 年出版,是最早提倡觀點為理解之鑰的文學作品之一。

古騰堡的印刷術帶來的革新,當時無人能及。控制出版的梵蒂岡修道士,對這項新科技的普及毫無貢獻。古騰堡之後,上帝之言從教皇解釋的教義中解放出來。

網際網路是繼印刷出現之後最重要的媒體,以最根本的方式,包含了過去和當今所有一切,而且可以轉變。如果能成為(最廣義的/全球性的)作家,我們多數人都會動筆。網路顛覆一切,顛覆我們對媒體和商業模式所做的諸多假設(很稀奇地隨著變動一起流傳下來的假設)。從由上而下的階層體系,轉移到相當程度的民主與混亂時,要保有洞察力是很困難的。但是我們得嘗試,而最根本的就是最老式的資訊形式:新聞。在這個興起的系統中,我們新聞人會獲得嶄新觀點的助益,我們也會瞭解如何使大眾也一同受益。

從中文的譯文來看,要了解古騰堡印刷術與當代新媒體之間的關係,是比較容易的,但是請注意,《草》裡頭卻說「從我們的觀點來看,沒有比透視畫法更重要的了」,從譯文來看,這一段與前後文都沒有什麼關係,網路新媒體與一種繪畫方式也似乎沒有什麼關係,但是,卻又是「沒有比透視畫法更重要的了」。

也不知道該說是中文的侷限還是怎樣,遇到這樣的問題,就需要回到原文;「透視畫法」,與後面那段「從由上而下的階層體系,轉移到相當程度的民主與混亂時,要保有洞察力是很困難的」裡頭的「洞察力」,與「我們新聞人會獲得嶄新觀點的助益」的「觀點」,在譯文中三個不同的詞,在原文中都是 perspective 這個字,都是以具有深度的方式觀察事物的意思。印刷術是外在的具體形式,但是在具體形式之外,內容是一套立體的觀察方法,人與物、與世界之間立體的關係;而無論媒體形式如何變遷,「我們得嘗試」的,是如何繼續保有 perspective,更新 perspective ,而這個 perspective,是從十四以來西方就有的那個 perspective。

保存十四以來西方就有的那個 perspective,我想,並不是「被過去綁住」。

(三)

想想這本書翻譯需要調整的地方還頂多的,例如第一章的結尾是:

…Reynolds is constantly posting trenchant commentary, with a libertarian and rightward slant, on a variety of topics. He’s become a star in a firmament that could not have existed only a short time ago—a firmament that got its biggest boost from the cruelest day in recent American history. The day is frozen in time, but the explosions of airplanes into those buildings turned new heat on a media glacier, and the ice is still melting.

譯文變成這樣:

…雷諾得時常針對各類議題貼出中肯犀利的見解,角度是自由主義者,向右派傾斜。他成了虛擬世界中的明星,沒多久以前根本還不存在。在美國近代史之中,這個虛擬世界從最殘酷的一天取得了最大的動力。那一天永凍於歷史的長河,但是,飛機衝撞大樓引發的爆炸,卻讓媒體冰河染上新熱能,直到現在冰山還在溶化。

「with a libertarian and rightward slant」怎麼會是「角度是自由主義者,向右派傾斜」呢…。libertarian在這邊也是當成型容詞用啊,所以該是「以自由主義與右派的角度」。

「他成了虛擬世界中的明星,沒多久以前根本還不存在」—什麼東西「沒多久以前根本還不存在」?是他不存在、虛擬世界不存在、還是明星不存在?

「在美國近代史之中,這個虛擬世界從最殘酷的一天取得了最大的動力。」—誰的最殘酷的一天?美國近代史的最殘酷的一天?還是這個虛擬世界的最殘酷的一天?

試著翻譯如下:

…雷諾得仍持續以自由主義與右派的角度,針對各類議題貼出犀利的評論。在沒多久以前還無法存在的電子星辰中,他已經成為了一顆明星。這個電子星辰在美國近代史裡最殘酷的一天,取得了它最大的推進力。這一天雖然凝結在時間之中,但是,飛機衝撞大樓引發的爆炸,卻傳而成為媒體冰河上的新熱能,直到現在冰山還在溶化。

(四)

斷裂。

讀到一些慷慨激昂的文章,但總覺得這些慷慨激昂的文章寫到一半,似乎就遇到失語的困窘。例如這篇〈搞「懂」新聞〉,姑且摘錄如下:

…你可能有你的想法,那就保留住那想法,你所認為的價值並不會因為新聞專業而扭曲,甚至還比媒體的呈現更為正確。以我之前提過的酒駕事件為例,多數的人會把新聞價值放在酒駕與肇事者的態度上,但是記者卻把新聞價值放在法拉利、肇事者直銷的成功、外籍模特兒上。在這之間的差異可以說是媒體過度渲染新聞價值,忘卻了社會責任所然。所以,透過對於事件的理解,堅守你的判斷吧。

另外要提的一點,今年初有個要求聯合報向精神病患道歉的串連活動。媒體除了將精神病患與欲加之罪的污名並列之外,我們也可以這麼思考:如果是媒體將新聞價值置於「精神病患」、「同性戀」等等族群上,這態度自身便是一種偏見與歧視的呈現,甚至比污名更令人生厭。…

說是要搞懂新聞(我還是不太知道強調「懂」這個字的用意何在),但是這前後兩段文字的安排,就讓我很不懂。

在前一段中,所謂的正不正確,是把價值安放在「多數」上:「甚至還比媒體的呈現更為正確…多數的人會把新聞價值放在酒駕與肇事者的態度上」;姑且不論這個「多數的人會把新聞價值放在酒駕與肇事者的態度上」的推論從何而來(竊以為多數人根本就不會關心),但是後一段馬上接著討論歧視的問題,那麼,是不是多數這個標準,也就站不住腳了。—有一天你看到反對歧視的內容,你又能不能夠說自己站在歧視的一方,是屬於多數人的一方,所以就更為正確?

「你可能有你的想法,那就保留住那想法」—你討厭的那些人,也把那些你討厭的想法保留得很好啊!

「這態度自身便是一種偏見與歧視的呈現」—有什麼意見不是偏見呢?

〈搞「懂」新聞〉裡頭所描述的媒體問題,大抵來看不外乎就是新聞價值的問題,而後來的討論則繼續偏往怎樣建立外在規範,還是怎樣以所謂公民新聞,與所謂「傳統媒體」保持抗衡或對立的關係。而問題在於,一套外在規範的前提,仍然是一套有組織的價值內涵,而所謂公民新聞裡所謂的公民是否就是價值的根源?什麼是公民?誰又是公民?政治人物是不是公民?媒體主管是不是公民?許純美是不是公民?

總是太過急躁想要跳到作為、跳到事功,可是道德的內容與語言卻還是空虛的,吶喊中總是可以聽到一種詞窮,那種對於人倫日用問題的詞窮。問題出在於價值,而有問題的價值應該與怎樣的價值接軌?你也相信你有一套價值,你又是靠什麼驗證價值?總該有比「多數人」好一點的解答,尤其是,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多數人」,你也不知道。

何不求助於經典?

(五)

其實讀完《草》的收穫之一,似乎是發現這裡討論新媒體或媒體問題的人,好像都不怎麼讀百年之前的書;甚至五十年之前的書。可是當你拿《草》這樣的書,你卻可以發現,無論他要講怎樣的新東西,怎樣的新權力,他也丟不掉 perspective,丟不掉文藝復興,丟不掉美國開國—無論你認知如何,無論你評價如何。

講個人新聞,這裡也沒有個歷史的對象。其實我覺得五四運動前後,成舍我在北大當學生的時候就搞了一個社團,怎樣的社團?他居然搞了一個出版社,然後跑去跟李大釗這些老師募款,就有模有樣的出了好幾本書。之後就是到了好幾個地方辦報,也辦新聞學校。

當然啦。後來聽到成舍我,主要都是聽到他到台灣之後辦學很摳之類的事情,例如學校有一天廁所壞了不修,他說什麼學生來學校是來上課不是來上廁所之類的。

(六)

〈搞「懂」新聞〉裡頭說,這篇報導很糟糕:

酒駕法拉利全毀 車主是直銷藍鑽級主任

一輛市價近2千萬的法拉利跑車,22日凌晨在行經台北市信義快速道路,突然高速衝撞路旁護欄,法拉利車身幾乎全毀。酒駕的車主李康瑞36歲,是直銷公司藍鑽主任,除了這輛法拉利,名下還有一輛賓士敞篷和哈雷機車,住的更是信義區的高級住宅,僅管名列百萬年薪俱樂部成員,但這下子得花100多萬修車,可讓他心疼不已。

人家就是想要強調「法拉利」、「賓士和哈雷」、「高級住宅」、「百萬年薪」,那又怎樣呢?糟糕在那裡呢?我總以為,看到這樣的新聞,該可以召喚回這樣的瞬間—《論語》.鄉黨: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聽說有另外一個註解本是這樣的: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也通。而且這樣還頂符合倒金字塔寫作的趣味。

(七)

你有一天好玩寫了一個小東西,你甚至才寫了一半,丟到你平常用來工作而不是提供服務的機器上,你才跟幾個朋友隨便講了一下,睡了一覺起來,你就突然發現機器的流量與負載不自然的升高。

突然就有記者拿到了你的電話,有人提醒說你的網站因此排名非常前面(你甚至後來其實不怎麼常發表東西了),有人分析說這種東西叫做人氣吸子,有人評論說這種創意應該要成為產業創新的材料,甚至,還有人因此邀請你說月底去頒個什麼華人部落格比賽的獎項,還是那個什麼科普應用獎還什麼的,原因是這個小東西可以做為科普應用的典範(完全是莫名其妙)(你根本知道你做的東西不外就是根本與科學無關的純粹惡趣味)(而且寫信給你的那位兄台甚至還把你的名字給寫錯了)。

你奇怪這些人的分析語彙與字典中,為什麼都沒有想到「偶然」這兩個字;說到人氣吸子…誰會知道根本還沒有完成、還不像樣的東西有什麼吸不吸的。你聽到的形容詞與你在做的事情其實都沒有什麼關係,但是你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一天就是有些人認識你,用了一套你懶得弄清楚的指標評斷你的、所謂的影響力。

你叔父生前工作的報社倒了,報社與你的叔父一樣(甚至像那班班機一樣)不優美的離去,你說不上有什麼感覺,只是回想到那年公祭的時候那位濃妝發行人哭得實在很造作(那麼,靈骨塔陳列擺放骨灰罈的格子,或是,龕,與圖書館陳列舊報裝訂本的書架又有什麼差別呢?好像靈骨塔的風水會好一些)。而你覺得這個本來就沒有什麼文化的地方擁抱新媒體的方式像是擁抱一顆文化定時自爆彈,可以把各種活的死的都炸得屍骨吾存,高興的話你還可以找到幾十年前甚至百年前的上海申報還是新聞報,但是幾年前的明日報卻連個渣子都不知道在那裡,你現在看到一個書寫平台一種生活紀錄一種發揮影響力的方法,下一秒是一串如何搬家的研究一串對併購的譴責與一種叫做創新的的沈痾帶來的疲勞。

但是人人發揮影響力的時代有一天在你醒來的時候除了發現你還活著之外,你也就這麼容易的「外王」了。外什麼王?無冕王嘛,唉。有多容易?至少比好好唸一本書容易多了,甚至還是一本流行讀物。

14 thoughts on “We the Media, and/or We the Lost Ones.

  1. 書中有些翻譯滿恐怖的,例如:
    p11行九 「市場就比多數公司愈來愈精明。」
    p97 第四段 行二 因為任何和報導工作無關的事,都會對新聞工作造成巨大傷害。

  2. 推薦這段話:

    總是太過急躁想要跳到作為、跳到事功,可是道德的內容與語言卻還是空虛的,吶喊中總是可以聽到一種詞窮,那種對於人倫日用問題的詞窮。問題出在於價值,而有問題的價值應該與怎樣的價值接軌?你也相信你有一套價值,你又是靠什麼驗證價值?總該有比「多數人」好一點的解答,尤其是,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多數人」,你也不知道。

    借轉貼

  3. Hello,

    我是lingtzu,目前在籌劃一個定調在公民新聞與部落格製作的營隊活動,希望邀請您擔任課程講師。

    謝謝。

  4. 嗯,其實呢,我很懶,所以迄今一事無成。
    對於媒體的態度與對政治的態度一樣,也不過就是Laissez-Faire罷了。在這前提下,寫得那些文章,自己看來,充其量不過是小丑跳跳樑而已。不過大約是寫這篇文章的時間點,我和Portnoy閒聊時發現自己根本不能擺脫Wilbur Schramm的影響,要不是暗地裡Social Responsibility在那兒發酵,也不會去想寫這些文字。
    不過因為懶惰,那些東西顯然已經有點距離。加上這種不自覺,也難怪會如學長所說,變成喑啞的吶喊,然後到該大聲的地方,所言無物。
    就自由理論來說,法國傳統與英國傳統有很大的不同。以至於如果使用英美哲學中對於自由的觀點來解釋Laissez-Faire的話,我想Wilbur Schramm的論點的確是理所當然的。這不是我要回應重點,但是卻是我最近關注/閱讀的部份,所以,其實我大可引援書架上的「大眾傳播的責任」,但是我仍在思考:一種由Humanity出發的責任觀點。嗯,還是請您對我之所言無物加以見諒。

    再提,如果「斷裂」是指對於我的文章的指陳和前後文無關的話,那恕我多疑。不過我想我寫這一篇莫過於班門弄斧的識讀,和公民媒體的關係倒是不大。至少,我完全欠缺Portnoy的那種熱情。

  5. 其實就算不是「部落格」時代,每個人都還是有他的一小點影響力啊。
    只是以前的影響力是內在的、是長久的,現在則要求速效的、外顯的。不過來得快,通常去得也不會太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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