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如史詩般的鉅著《台灣霹靂火》上週有不少精彩片段,首先是真正的周碧玉戴著邢素蘭的臉孔,在李正賢與邢素蘭所假扮的假周碧玉的婚禮上,與方玉珊一同拆穿瘋查某邢素蘭的陰謀,並且留下一句經典台詞:「你的心跳聲只有我聽得見。」(不過很奇怪,在這段婚禮戲當中沒有看到劉文聰,雖然劉文聰金盆洗手,但好像還是該出現一下。)之後李正賢的姨媽陳秀英與姨丈何台生因為對方玉珊大鬧婚禮的行徑不滿,於是兩人殺到了方家,方玉珊不在,兩人便與當時在方府中的方平、方平的情婦李豔萍以及方平的特助彭信義律師,又上演了一段強檔吵架戲。
在《台灣霹靂火》所設定的霹靂世界中,李豔萍是打從四歲上幼稚園開始吵架就從來沒有輸過的角色,創造的經典名句包括對後來被邢素蘭做掉的小護士白靜宜所說的:「別以為醫院就是你的地盤,你如果再給我囉唆一句,我就拿一罐面速立達母來收妖,把你這個小護士印在蓋子上啦!」而唯一能夠跟李豔萍相抗衡的,就只有陳秀英,在過去的劇情中,陳秀英也是唯一贏過李豔萍的人,最浩蕩的一場吵架戰役是「百九何美玲請假之中耳炎之戰」,李豔萍被陳秀英如連珠砲般以「公車」為主軸的人身私德攻擊轟得無法招架。
在上週的陳秀英對李豔萍之戰中,陳秀英繼續使用「公車」戰略,戰術戰法卻更為兇惡狠毒,這場戰役也可以稱為「公車叭叭叭」之戰:「公車萍,總站到了,妳該休息去保養了,我看妳全身都壞了了啦,人家在說話,妳公車萍講什麼話,妳應該『叭』、『叭』,這樣才對啊。」原本李豔萍還罵得火熱,但是在聽到這句話之後,反倒笑而不應,只說:「妳慘啦妳慘啦!」走到了彭信義身邊,問說:「彭律師啊,這位歐巴桑一直說我是公車,我可不可以告她毀謗?」彭回答:「應該沒問題…而且一定告得贏!」從公事包拿出錄音機,說:「我這邊有錄音機,你們一邊罵,我就一邊錄。」這樣就嚇唬到了何陳兩人,何台生竊語道:「今天這邊有一個歹面的律師,這樣怎麼罵?」彭聽到便說:「你說我是歹面的,這樣我也可以告你唷!」最後何陳兩人無功而返,鍛羽而歸。
即使是強如李豔萍,她最後的武器不是銅牙鐵嘴,不是尖牙利齒,而就是因為法律,就是因為在她的身邊有一位律師。即使你說的天花亂墜,還不如祭出法律的大纛,祭出威權,祭出嚇阻。
那法律是站在哪一邊的呢?在《台灣霹靂火》裡頭,彭律師是站在李豔萍的這一邊。
彭律師為什麼會站在李豔萍那一邊呢?那是為了德國Slimbody原廠總裁方平的財產。—即使在戲裡頭,不曉得為什麼德國大廠的總裁會天天獃在台灣,台語說得何其流暢但是德文好像一句都沒說過,然後總裁在台灣好像成天什麼業務都不用做,只是在家裡頭喝酒(喝的還是金門高梁不是慕尼黑的啤酒)、找女人勾搭(而且還都是李豔萍、廖鳳鳴之流…,德國大藥廠總裁應該可以找到更好的女人吧?)、吵架(這也不能怪他,吵架是全《台灣霹靂火》所有人物都只會做的事情),然後身為原廠總裁卻一天到晚處心積慮的要打擊自己的代理商(你直接收回代理權然後自己在台設立一家子公司不就好了?),還讓李正賢以為他可以從在台灣代理Slimbody進軍大陸(聽起來就像是遊戲橘子去東京開公司一樣蠢。另,方平為什麼不乾脆直接出口Slimbody到中國呢?)正文集團啦、代信集團啦、還有Slimbody德國原廠這些公司,照這種玩法公司應該早就完蛋了。 (不過如果去上班每天就是去吵架,這種公司我頂想去的,我最喜歡吵架還有看人吵架了。)可是不管怎麼樣,方平他就是有錢。
所以呢?所以《台灣霹靂火》這齣戲還是點出了一項很清楚的事實。
那就是:只要你有錢,Sure Win!
堧我沒看過台灣霹靂火,我還是得為李豔萍、廖鳳鳴發個不平之鳴:「更好」的女人喔?你怎麼可以說她們是「不夠好」的女人呢? 😀
我從刑速蘭開始作假藥的時候看的,我覺得方平本來就是一隻老狐狸,把那個從四歲開始罵人以來就沒有輸過的李艷萍騙的團團轉,代信被吃掉了還在和她親愛的「平哥」住在一起,還和鄭淑芬搶,李艷萍再精明、罵人功夫再強遲早也會被方平害死!
閣下…閣下是不是太入戲了?:p
太好笑了拉
我又回想起劇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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