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

雖然我說過了可能將近有一萬次,說,我不願意再去想起再去討論再去提到再去議及再去談述再去扯出關於部隊關於中華民國國軍的任何事情,我希望我能夠失憶,我希望在我的人生中從民國八十七年到八十九年那一段的經歷可以被擦拭掉抹殺掉,對,我也罹患了那種所有台灣男性共有的創傷症候群。可是怎麼著我又不自覺的想了起來,可是怎麼著我現在又要開始說了起來。

要怪的首先是林東璟,怪他怎麼在南方電子報上寫了一篇關於澎湖講美營區的回憶,講他怎麼在下了船之後看到一片白淨的沙一片蔚藍的海,又講部隊怎麼在海邊掏拾海砂(或盜採砂石)興築講美營區的新營舍。還有,就是新聞報導,在九日臨晨,馬祖莒光四五營區傳出服役新兵持槍射殺據點弟兄,造成了一死一傷,據報導,死者是新兵的班長,動機則是因為曾受到不當管教,而死者原本要在九日順利退伍。

馬祖莒光四五據點案發實際的狀況不得而知,死者與兇嫌究竟處在什麼樣的狀況也是不得而知,我好像不能夠說什麼,又偏偏卻又有想要說些什麼的衝動,大概頂多只能夠說說像國軍的槍枝管理這種書空咄咄的無意義問題。

最近一則關於國軍槍枝的重要新聞,是在今年二月二日,花蓮縣海防衛兵吳正忠在服勤時,因歹徒覬覦手中的步槍,於是歹徒以制式九○手槍射殺吳正忠後奪槍,吳正忠身中七發子彈氣絕身亡。二月三日時內政部長余政憲說,要成立專案小組,要以最短的時間逮捕到兇嫌,不知道余政憲所說的最短時間是多久,現在四月了,好像案情就這麼的石沈大海,還是吳正忠在死了之後,其實又死了第二次,吳正忠被殺死了兩次,第一次是被九○手槍殺死,第二次則是被美伊戰爭以及SARS給殺死。

二月四日聯合報上記者范振和的報導中,提到吳正忠的大哥吳正雄,認為他的胞弟之所以會發生這樣的悲劇,乃是因為「值勤時有槍沒子彈,死得冤枉」,「衛兵值勤採槍彈分離制,正哨有警棍、子彈,副哨有槍、兩發空包彈,不管正副哨任何一方有狀況,對方均無力救援,他弟弟吳正忠有槍沒子彈,碰到狀況,根本無法反抗。」

至於為什麼要採彈槍分離制?據同一天范振和與另外一名記者田德財所寫的報導,是「肇因於八十九年五月十五日東巡局成立當晚,東海岸新磯隧道班哨下士班長兼槍械士宋明榮,在執勤時舉槍自盡,經內部檢討,為了『內防突變,外防突擊』,決定採行槍彈分離措施。」

在吳正忠案中因為槍彈分離導致悲劇,但如果救之前的宋明榮以及這次在馬祖莒光的悲劇,卻又是因為官兵在營區中取得彈藥太過容易導致。所以之前在吳正忠案的時候,幾個朋友又把過去某外島防衛部司令要求大門正副哨分別攜六五槍與五七槍,並交換子彈攜帶(亦即;攜六五槍者配五七彈,反之亦然),遇到狀況時,就要來個正副哨空中換子彈,簡直就像是吳宇森電影才做得出的動作這檔子是拿出來談當作笑柄。可是呢,笑過了以後,馬祖又來個反例,而某司令那時候之所以會這麼要求,也是因為防區某聯兵旅衛兵在哨上發生自裁事件,據營裡頭的政戰文書說,他在防衛部政三看到了案發現場的存證照片,他說,慘不忍睹,哨兵倒在在大門正中央,頭不見了,只見到了一灘血。

所以呢,好像械彈合一與械彈分離都對,也好像都不對。就好像徵兵制該是現代國家中最不自由最不民主的事情,可是徵兵制卻又是從法國大革命的時候開始的,徵兵制卻又是在法國大革命中的民主產物,徵兵制是最不民主的事情,但沒有徵兵制恐怕又沒有民主,所以你總覺得哪裡不對,但你又覺得好像沒有什麼不對。就好像是一個摩比斯環,你找不到正反,或是一個死結,你理不出一個線頭,但你又好像想要說些什麼,你在想你要說好話還是壞話,但話說出來不管怎樣大概就是廢話。

而這些廢話不能夠刺激到驚嚇到影響到誰。

這些廢話甚至不能夠緩和任何人 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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