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到在網路上有朋友因為我的書吵了起來,一邊說在我的書裡頭看不到「有哪裡描述『志願役很爛』」,一邊則說「回去再翻書吧。記得雞排嗎?記得最後要高升的營長嗎?記得誰督導敲戰備鐘?記得作者說要申訴誰?記得要關作者禁閉的副連長嗎?記得營人事官和營作訓官嗎?你真的看過書嗎?」我是滿感謝這位讀者的,可是老實說,書裡頭很多情節,在我寫完之後隔了一段時間,連我自己都記不清楚了。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我之前寫的那本書可以點出編裝設計如何能夠在實際部隊任務中落實,不要讓基層的支援調用破壞編裝設計精神等議題,不過我始終沒有辦法清楚瞭解,朋友們到底從我的胡言亂語中看到什麼。
本來想說些什麼,不過想想,我現在在做的事情,就是用我偏頗的眼光,指出一位已經過世六十多年的戲劇作家,他在八十多年前寫的劇作中想要說些什麼,我在做的就是同樣的事情,所以,好像也沒有資格說些什麼。是啦,當然我也相信,一個人要對公共議題發表意見前並不需要通過什麼資格考,不過既然缺乏反省的我難得反省了一次,或許也是一樁好事。
只是覺得,當文字離開了自己的手筆,被複製、被閱讀、被解釋之後,似乎就變得陌生了起來,即使你其實是熱烈期待能夠被複製、被閱讀、被解釋的。或這麼說,你會覺得曾經專屬於你的故事、你的記憶,在意義被分享了之後,變成了某種「大家的故事」,然後,就再也不是你的故事、你的記憶了。
一種奇怪的疏離感於是油然而生,在喧嘩與我的欲言又止之間。
你講到了寫作文字的精義了!不過這種觀念推到極致,就成了那種說作品在寫好之後就與作者全然無關,那只是讀者與文字自己的事的論調。不過這種看法我也不贊成,因為這整個對話應該是透過作品,在作者與讀者之間的。作品就是作者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