皺著眉頭,看完了賴幸媛國會辦公室前助理的集體聲明信〈「中間偏左」賴幸媛?呼籲政治人物應言行合一 〉,看一群助理為什麼要一同拂袖而去。該怎麼說呢?如果就作文的角度來說,這篇宣言指控了立法委員賴幸媛的三點罪狀,但是實際上真的比較有說服力一些的,是第三點,而前兩點的內容,實在有些莫名其妙。或這麼說,如果拿前兩點來要求我,捫心自問,我還真是做不到。
第一點是:「中間偏左包裝下的實際作為:仗恃擁有高學歷,對人態度極倨傲」,看不起其他立委,平常顧人怨所以很難推動議案;話說—中間偏左就不能瞧不起人嗎?中間偏左就不能顧人怨嗎?我也瞧不起很多人,我尤其瞧不起某些立委,甚至,我很難不去瞧不起某些立委,我就不能夠聲稱我也算是中間偏左嗎?我也很顧人怨啊,我現在就正在做顧人怨的事情,發顧人怨的牢騷。能不能告訴我,我這樣算什麼?
第二點是:「將人工具化利用」。怎麼個將人工具化呢?聲明信中這樣說的:
…許多議題賴幸媛僅做最簡單的協助(例如:舉辦公聽會、記者會),然而要推動或阻擋某些政策或法案,需處理的事情絕非僅有如此,尚有繁雜龐鎖之事亦必需同時努力,但賴幸媛常認為事情處理到一定限度即已足夠…
…與辦公室密切合作的某個團體(該團體為推動有益於民眾之公共法案用心良苦,負責人與賴幸媛亦私交甚篤),希望委員協助連繫媒體,爭取議題的曝光度,以便引發更多輿論之關注。即便該案僅需賴幸媛協助撥電話予媒體說明該議題之重要性即可,但賴幸媛不假思索予以拒絕。
我們當然可以說某些人物藉由關心議題作秀,營造形象,我們大可以抨擊小如的鳳梨或是水蜜桃阿嬤的操作,「要推動或阻擋某些政策或法案,需處理的事情絕非僅有如此,尚有繁雜龐鎖之事亦必需同時努力」,也是一點也沒有錯;但是,這個命題的另外一面則是,那到底應該要做到多少?要處理多少繁雜龐鎖之事?一個人—不管是立委還是誰—需要做到怎樣的程度才算是足夠,才算是不「把人工具化利用」?「不為」與「不能」之間的分界線到底在什麼地方?我一樣對很多事情的關心只有點到為止,「將人工具化利用」這個罪名,是不是也扣在我的頭上?
至於某團體希望立法委員打電話給媒體,豈不也是將立法委員的知名度,將委員當作工具利用,而拒絕當社運團體與媒體之間的傳聲工具的下場就是「將人工具化」利用。至於是不是「始終如一」—你自己就從來沒有猶豫過、遲疑過、擺蕩過?
想來第三點「對外捍衛勞工權益,對內苛刻壓榨員工」,才是爆發衝突的實際關鍵;這一點中總共有四條,其中後面三條:無端將某位員工的月薪從新台幣四萬五千元減為三萬元(這還頂不可思議的),剋扣新進助理第一個月的薪資,臨時工作人員薪資低於法定工讀╱打工薪資,都相當有說服力。然而,列在四項壓榨員工之首的第一條,卻是怎麼看都大有問題:
辦公室A 助理,兩年多前在賴幸媛力邀下進辦公室服務,該同仁當時即將屆齡退休,尚有兩個月特休假未休完,便向原服務單位申請特休至賴幸媛辦公室上班。然而該為同仁因尚任職原單位,在公務人員服務期間不能支領支領雙薪之原則下,賴幸媛要求另找親戚支領兩個月9 萬元之薪資。不料,賴幸媛事後竟強制要求該位同仁將親戚代領之薪資全數退回,等於坳該位同仁無償做兩個月白工,更使得該名親屬額外負擔該筆薪資所得稅。
是,賴幸媛剋扣兩個月薪水是剝削,但相對的—我也覺得奇怪,寫這封聲明信的人難道希望讀者以為,讓公務員在放假時間做一份一個月四萬五的兼職,才是所謂的合理工作環境;或是,薪資多寡都是透過口頭承諾,透過人頭報領薪資,這些都是正當的,都可以獲得讀者的支持,或是公務員兼職才是「中間偏左」的展現。在文末的「賴幸媛辦公室勞資爭議事件始末」中,提到助理要求集體誠實協商,但是,薪資從一開始就是用這類其實見不得光的方式協定,這要怎麼誠實協商呢…。順道一提,繳回的九萬元流到了哪裡,似乎可以交代一下。
整個看下來,整個辦公室衝突大概是在兩個點上衝撞。—除了幾年來立委與助理之間在薪資上的爛帳之外,另一個衝突點就是七月十二日台中科學園區預算的朝野協商,助理之間似乎有不能讓「七星農場開發預算案」通過的共識,但是賴幸媛的立場則相反(用難聽的說法就是「中間偏左」的立場變了節),讓這筆預算過關,進而發生另一件衝突—某助理眼見委員不做任何反應就將預算過關,因此「乃進辦公室欲將質詢稿修改後進行投稿」中科議題民眾教育刊物「捍衛家園戰報」第二期—讀到這幾個字的時候,我進行了一個想法,可不可以在進行文章書寫的時候,避免「進行投稿」這種句子呢,我們在電視上已經看到太多「現在民眾正在進行一個吃飯的動作」了。
在修改質詢稿的時候,賴幸媛友人則以大的肢體動作(聲明信中用的是「掌摑」、「動粗」),阻止助理使用電腦—為什麼要阻止呢?大動作是不對,但是,為什麼要用這麼大的動作阻止?不懂,聲明信中沒有寫。台中科學園區的問題我完全不清楚,甚至也從來沒有關心過,想來也可以做為我「把人工具化利用」的罪狀,七月十二日在賴幸媛辦公室所發生的情境也不太想關心。但是看到每個自詡中間偏左的辦公室、社動團體、在公館的某些咖啡店的社運聚會裡頭出現坳人做事的狀況,就忍不住鬆開了心中牢騷的開關。
只有中間偏左的賴幸媛立法委員坳助理嗎?得了吧!台灣哪個社運團體社運活動—不管是左派還是中間偏左—是只需要義工不需要員工,最好義工還可以義到了根本是奴工,哪裡不坳人?最好是只有你被坳,你就沒有坳過人。
那個某某 NGO 要做網站的時候,拼命用 MSN 奪命連環 call 的時候,什麼時候付過諮詢費;你因為一點交情答應幫你做網站,說要用幹部會議的時候討論網站內容,你根據你遵守的準時這項道德赴約,你卻至少在那邊枯坐三個小時等人到齊、聽上了漫長枯燥的組織規劃,你覺得應該催促一下,讓有理想有抱負的這群青年意識到你來到這邊的目的,你聽到的答案是—你都已經來這邊聽這麼久了,為什麼還沒有被他們投注運動的熱情感召,主動加入黑板上畫著的那個的組織圖中的某個部門呢?很不幸的,你在大學的時候學過怎麼排報紙,某個成員想到了你,找你排一個正反兩面的B4版面,要放上八千個中文字含標題還有至少五張照片,你的專業無法忍受(有時候我覺得專業的意思是,當你覺得某些事情無法忍受的時候,那就是專業),你說,版面就只有這麼大而已,不可能放的下,要不就是字會小到完全不能看,你還會得到這樣的奚落:「你以為這樣的字數可以充分闡釋運動的理念與訴求嗎?」—喂!用紙的開本,到底是誰根據誰的預算決定的呢?我很想再抄一句聲明書中的句子—「這一切已經超過容忍限度」。
(話說,苦勞網去年辦「媒希望」影展的時候,為了在宣傳明信片上充分闡釋影展的理念,所以所有文案與場次時間地點,全部統一使用 4pt 大小印製)
(另外,如果您覺得我這段文字似乎說的是你,那麼,沒錯,我說的就是你。)
我皺著眉頭。皺著眉頭是因為覺得奇怪:怎麼會有人在爆料的時候,連自己可以被別人攻擊的毛病也一起爆出來,在指稱對方剋扣薪水的時候把自己公務員兼職還有同意用人頭報領薪水也爆出來。是因為我們也可以說:這兩個月的兼職也不是自願的,罪魁禍首也是賴幸媛,因為是她「力邀」;或,先坦白了自己的奸惡,就可以擁有摘指其他人的正當;或,人可以在台灣這種鬼地方活到這種歲數,誰沒有犯過些奸惡,不管是大奸大惡還是小奸小惡,但看在奸惡的立法委員與奸惡的助理之間,我們總記得打老虎打蒼蠅之類的名言;或,先去參與運動,先去增加議題的曝光度,這些事情都比自己的操守重要;或是,誰沒有犯過些奸惡,但是當我們在運動啦、權益啊這些口號充塞我們身心,讓我們自我感覺量好的時候,誰還會記得自己又做了什麼。
我不知道理由是哪一種,我認為這件事情「處理到一定限度即已足夠」,這裡就是這個限度。對,我「將人工具化利用」。
>>有時候我覺得專業的意思是,當你覺得某些事情無法忍受的時候,那就是專業…
呵呵呵呵….
>>有時候我覺得專業的意思是,當你覺得某些事情無法忍受的時候,那就是專業…
+1
「有時候我覺得專業的意思是,當你覺得某些事情無法忍受的時候,那就是專業」
所以,這些助理無法忍受寫聲明信,也是一種專業?要不要也尊重一下啊?
另,好像媒希望影展不是苦勞網辦的吧?!
【合辦單位】媒希望工作團隊、苦勞網
【協辦單位】政治大學新聞系學會、世新大學新聞系學會、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學會、慈濟大學傳播系學會、東華大學民族語言與傳播學系學會、東華大學編採社、傳播學生鬥陣
【贊助單位】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
不是咧,我參加過幾場他們辦的活動,好像是部分工作人員剛好是苦勞網實習記者外,苦勞網好像只是掛名,內部工作人員沒有參與的樣子。所以是那個人在凹zonble啊?
不過就算是苦勞網凹zonble,把字體弄得很小,讓zonble的專業不爽,這也叫奸惡喔?哈哈,的確啦,我老人家也看得蠻吃力的。
其實喔,凹人也分為有資源的凹人和沒資源的凹人。
幾乎能凹人的單位,不是沒資源,就是裝成沒資源,反正單位就是雙手一攤,那來幫忙的人也是心有靈犀,知道沒啥好處,當成做體操來促進身體健康。
媒希望影展團隊或苦勞網辦的媒希望影展,不知道算不算是沒資源的凹人,我想按照現在的證據應該是吧。我要是裡面被凹的,在這種情況下,算是彼此合意,一些沒角算是kimogi的問題,大概是裡面的工作人員在凹人時,常常嘴角上揚,覺得他在不屑吧。
但如果發現,原來媒希望影展,居然有100億的預算,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原來當初凹自己用4pt的字體,將所有的字都塞進小文宣裡,不是因為沒錢印文宣,而是因為要凌虐閱聽人的眼睛,要污辱自己的專業,那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賴幸媛辦公室的狀況,大概也就是那麼回事,平常呢,就在那裡裝窮、裝清高,狂凹助理,沒想到被人抓到財務漏洞,原來賴幸媛有錢得很,一直以來是把助理當呆瓜。呆瓜助理們要算帳,厚,居然發現賴幸媛平常嘴巴裡講的什麼中間偏左原來更是宣傳品,整個爆出來,大概就是那麼回事。
當然啦,呆瓜助理和苦勞網,現在看來都只是沒資源的被凹及凹人團隊,或許有點小奸惡,只是咧,對有資源的賴幸媛在這種層次下,只用奸惡形容,似乎就不太夠了。這是幫著有資源、有權力的人拉低標準?拜託想想別的詞吧。
又來了,又是這種「因為我比人家弱勢,人家這樣做就是錯的,我這樣做就沒關係」的論調。
照這種論調繼續延伸,是不是可以這麼說:賴幸媛有錢,那,多得是比賴幸媛更有錢、更有資源的人,所以她在立法院裡頭對抗那些財團、對抗那些比自己更有錢的人,但是自己相對比較沒有資源,所以她凹一下助理,也沒有什麼不對嘛!
莊子天下篇裡頭說:「至大無外、至少無內」,你一定可以找到有人比你還強勢,你也一定會看到有人比你更弱勢。所以某公司為了要對抗另外一家比較大的公司,所以壓榨勞工也是合理的,一個國家為了對抗另外一個更強大的國家的威脅,所以奴役人民也是合理的,所以一個社運團體為了對抗這些事情,再去坳人也都是合理的。所謂左派與右派的口吻,根本沒有差別。
至於社運人士或是什麼中間偏左人士在有了資源之後還坳人才算是一種罪過嗎?
我自己是理解成,這些人不過是繼續沿用當初在沒有資源的時候坳人的壞習慣而已。
「拗」,注音ㄋㄧㄡˋ。
其實這種現象也不需要特別針對社運人士或是什麼左派右派來說。
這就是人性啊。一些人不管是為了人情也好,為了志氣理想相投也好,提供便宜甚至免費的服務或財貨的義務幫忙,久了以後接受的一方似乎就會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甚至會覺得對方根本是有義務,應該,天經地義要來幫忙。
修電腦的好人就是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所以我現在幫人家任何忙,如果我自己也是有所求,出發點不單純,上下交相賊那就罷了。如果是出於人情或志趣,我都會很清楚的表明:我現在工作的時薪一百五十美金,我來幫忙可以不求回報,因為我們是朋友/因為我認同你作的這件事,但是,沒錯,我這 就 是 在對你施恩。我不需要你對我卑躬屈膝,但是如果你忘了我沒有義務要幫你,我們的合作關係就到此為止。
zonble,你又來了。
誰說弱勢、左派就可以虎爛亂凹人的啊?不要有這種被迫害妄想症嘛。
反正咧,這個世界就是彼此凹的世界,才能運轉啊,問題是這個凹的合意,是哪一方在虎爛啊,才不是什麼弱勢不弱勢咧。
超弱勢ngo,劃大餅告訴你這筆錢捐下去,就能上天堂獲得永生,對我來說這是虎爛,再弱勢都他媽的該被踢爆,狂左派ngo,凹我只要在馬路上大聲朗誦資本論就會革命,這對我來說也是虎爛,我也要狂幹他。
當然啦,另一方面,被凹的人也不要裝成可愛、好欺負的小朋友,明明就是心理有點不爽也有點怕怕,還是跑去街上念資本論,當時就拒絕這個神經病團體嘛,明明自己當時也瘋下去,事後想想很丟臉,覺得心裡受傷,其實喔,發洩發洩是正常的啦,但講得一幅別人都錯,自己都對,也是蠻不健康的。
至於什麼「所以某公司為了要對抗另外一家比較大的公司,所以壓榨勞工也是合理的」,大家不就是在講賴幸媛搞這套,是你在負負得正,我還以為你蠻支持這個邏輯的,怎麼現在又倒過來了?
我來繼續牢騷一下,大家應該也不會反對的。
這樣啦,我是不知道該怎麼看凹人和被凹的,但似乎這裡只有被凹的賴幸媛呆瓜助理和凹人的腦殘偏左ngo被虧。
的確啦,我也覺得呆瓜助理和腦殘偏左ngo算是奸惡沒錯囉,只是勒,我總看不出來,凹人的賴幸媛和被腦殘偏左ngo凹的善良宅男為什麼倒變成無辜的受害者。
其實喔,我是不太懂為什麼只有位於凹人、被凹食物鏈的中層才活該被火力集中,照理來說,應該都是同樣被凹的心有戚戚,或者喔,得到了斯德葛爾摩症候群,都該貼凹人者的屁股,批判呆瓜助理和自我凌虐自己的被凹行為。
看來看去,總覺得因為自己是受害者,所以讓自己受害的對立面是誰很明顯,另一方面呢,呆瓜助理的加害者,又離自己有點遙遠的大立委,又沒有漏洞連連的文本,倒不如損損呆瓜助理容易攪動議題。
所以呢,好笑的地方就在於,「繼續沿用當初在沒有資源的時候坳人的壞習慣而已」的受害人,就是他媽的奸惡啦!!!那凹人的人呢?「沒有資源的時候坳人的壞習慣」,也是怜北的奸惡啦!!!那被凹的人呢?
這就是傳說中,人間蒸發的奸惡!
至於阿寶,你這樣也是在凹人啦,真是他媽的看不懂文字喔,真是活該倒楣的奸徒啊!
> ……很不幸的,你在大學的時候學過怎麼排報紙,某個成員想到了你,找你排一個正反兩面的B4版面,要放上八千個中文字含標題還有至少五張照片,你的專業無法忍受……
也就是說,找錯專業。他應該要找毫芒彫刻專家。
Lula:
所以您的意思是這樣嗎:「因為我也是被人凹,所以當我在凹你的時候,你應該要體諒我。因為我被別人凹,所以你也就應該被我凹。」
問題是,知道自己被凹的同理心應該是放在—既然我知道被人凹是怎麼滋味,就應該不要再去凹別人,怎麼會是繼續去凹人?所謂的言行合一應該是誰的標準?
另外回應一下這一句:「誰說弱勢、左派就可以虎爛亂凹人的啊?不要有這種被迫害妄想症嘛。」
那…「只是沒資源的被凹及凹人團隊,或許有點小奸惡,只是咧,對有資源的賴幸媛在這種層次下,只用奸惡形容,似乎就不太夠了。」是誰說的?
說到這個:
「總覺得因為自己是受害者,所以讓自己受害的對立面是誰很明顯,另一方面呢,呆瓜助理的加害者,又離自己有點遙遠的大立委,又沒有漏洞連連的文本,倒不如損損呆瓜助理容易攪動議題。」
不行嗎?哪裡不對嗎?
憑甚麼有人寫了這樣一封聲明信,我就該搞清楚某辦公室裡頭到底是怎樣的風暴,或是我就該跟著這一封聲明信的正義搖旗吶喊,我只知道,我看到了一封聲明信,這封聲明信寫的真是無恥,明目張膽的說:公務員兼差沒有成功領到雙薪就是權益受損,外加指控的罪責盡是些不知道誰能夠做到的事情—「不可以什麼人都瞧不起」之類的。我就是想先對發生在周圍的事情憤怒,不行嗎?
依照什麼人間蒸發這句話的邏輯,是不是也可以說:我不知道今天把火力集中在台灣某個立法委員身上有什麼用,有這個時間精力,為什麼不去關心蓋達組織或帝國主義在第三世界國家的剝削,你現在不去關心,那些才是會人間蒸發的罪惡…我就是想先對發生在周圍的事情憤怒,不行嗎?
你覺得什麼罪惡不被揭發就是人間蒸發,那是你的問題,你不希望人間蒸發就請你自己努力;對我而言,我不把我的狀況說出來,我就是我覺得,是我的狀況會被人間蒸發。我就是想先對發生在周圍的事情憤怒,不行嗎?
對,我就是只想到我自己,我就是想先對發生在周圍的事情憤怒。不行嗎?那封聲明信還不是一樣?
唉,zonble兄,你要冷靜一點啦。
我說過了啊,凹不凹的,在「合意」或「不合意」下,其實有很多空間和可能性在的,而你卻糊成一團,這樣怎麼溝通啊?難怪你會覺得一有不對就活該被你批成奸惡。講得客氣一點啦,都是你隨性啦,凹人的你高興就可以批成奸惡,被凹的你爽也被引批成奸惡,我是不懂為什麼這麼亂七八糟。
我可沒說過:「因為我也是被人凹,所以當我在凹你的時候,你應該要體諒我。因為我被別人凹,所以你也就應該被我凹。」我怎麼看,這覺得這是你的意思耶也許是我誤會了,但這真是天地良心,別玩這種先發批人的無聊遊戲。
另外,我也沒說你認為應該搞清楚別的辦公室發生了什麼事情。但你的確在懷疑那個辦公室真的發生了那個無恥聲明發生的事情。我也是啊,我也只是在懷疑你的焦慮怎麼變成了奸惡,怎麼又不行了?
我也沒有瘋狂上升到什麼第三世界、宇宙洪荒的不平等,只是就你自己分析的四個角色,賴幸媛大立委、呆瓜助理、腦殘偏左ngo、善良宅男作一些整理而已,都是你自己的分析架構耶,我不反對「先對發生在周圍的事情憤怒」這種同心圓理論啊,要是我超越,你自己也是啊?真是怪了。真的啦,冷靜一點啦,大家交換意見嘛,需要這樣嗎?幹嘛一受到質疑,就把我丟成你認為的瘋狂份子的大帽子。
還有喔,如果你不爽人家對於你自己周圍的事情憤怒酸來酸去,那你怎麼也對別人周遭的事情憤怒也在酸啊?我是覺得這是公共事務,你既然酸了,我也覺得有討論的必要性,大家一起來啊,怎麼你現在又覺得這是你周遭的事情,別人不能跨界?這真妙了。
好啊,大家來交換意見。
您對於公務員休假時兼一份四萬五的兼職與因此使用人頭戶報領薪資的意見是?
以及請教,「我是不太懂為什麼只有位於凹人、被凹食物鏈的中層才活該被火力集中,照理來說,應該都是同樣被凹的心有戚戚,或者喔,得到了斯德葛爾摩症候群,都該貼凹人者的屁股,批判呆瓜助理和自我凌虐自己的被凹行為。」如果解讀成「因為我也是被人凹,所以當我在凹你的時候,你應該要體諒我。因為我被別人凹,所以你也就應該被我凹。」有什麼不當之處。
我的意思其實很簡單。
我根本沒有所謂「賴幸媛大立委、呆瓜助理、腦殘偏左ngo、善良宅男」之類的分析架構,我的意思就是:你作為一個人,你應不應該去凹別人,有資源的凹人與沒資源的凹人都是凹人。如果說你覺得你凹別人是對的,沒資源的時候你會去凹人,有資源的時候你也一樣會去凹人。
「我是不太懂為什麼只有位於凹人、被凹食物鏈的中層才活該被火力集中…總覺得因為自己是受害者,所以讓自己受害的對立面是誰很明顯,另一方面呢,呆瓜助理的加害者,又離自己有點遙遠的大立委,又沒有漏洞連連的文本,倒不如損損呆瓜助理容易攪動議題。」
這種說法讓人聽起來就是,你今天走在路上被摩托車撞到,有人又跑過來告訴你說,你去追究撞到你的摩托車一點都沒有意義,因為馬路上還有一堆人開雙B轎車酒駕,你去針對摩托車,那汽車撞到摩托車就變成了人間蒸發的罪惡。所以我們應該要先去審慎的區分,在馬路上撞到人,還分成摩托車撞到人跟汽車撞到人,而我們還不懂摩托車這種雖然一邊可能會去撞行人,另外一邊也可能會被汽車撞的狀況,「食物鏈的中層才活該被火力集中」。
被撞到的人也許覺得沒關係,或是馬上驗傷提告,但是,撞到人就是撞到人,如果你覺得你騎車的時候撞到人沒有關係,你開汽車一樣覺得撞到人沒有關係,跟你開什麼車一點關係都沒有。
順道一提,我還頂贊成 Lula 的說法:「講得一幅別人都錯,自己都對,也是蠻不健康的」我讀到聲明信的時候就是這個想法—自己以公務員身份兼差領雙薪,都一點都沒問題,而當立委的瞧不起別人或是不是每個議題都全力以赴就是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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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撞人的例子雖然蠻遜的,但如果你這樣才看得懂我在說啥,那我也只能也用這個例子了。
你的說法,其實是這樣的,一個人被開雙B的撞倒了,你就告訴那個被撞倒的屍體說,誰叫你走路在看正妹,真是他媽的奸惡,至於開雙B的好野人,雖然時速200,還把人拖了六公里才停下來,也只是他媽的奸惡,拜託,至少用「喪心病狂」之類的吧,結果你居然鮮到說,喔喔,我只知道屍體生前看正妹,沒興趣搞清楚開雙B是不是開時速兩百、拖人六公里。
那另一個狀況更鮮了,騎摩托車和善良宅男合意製造假車禍騙保險金,騎摩托車的就他媽的給他用力的撞下去,結果勒,不知道最後是分贓不均還是撞得不專業只賠了一瞇瞇保險金,善良宅男就爆起來指責騎摩托車的撞人奸惡,自己平常被撞時都能賠到全額,被撞的專業受到多大的委屈。
反正啦,什麼叫撞人的就是撞人,跟你開什麼車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就是搞不懂為什麼你碰到開雙B的撞人就覺得還好,被撞的奸惡,我也是認為騎摩托車的撞人也是奸惡啊,但為什麼被摩托車撞到的,就絕對百分之百無辜善良?一直以來喔,我對凹人和撞人的態度都一樣啦,凹人和被凹有合意的可能,撞人也是啊,倒過來,開雙B的騙保險金、騎摩托車的喪心病狂,態度還是該一樣啊。但不一樣的只有你,不論是和開雙B的和騎摩托車的騙保險金,永遠都是無辜的善良宅男。
我也從沒說呆瓜助理就該被原諒,就像我覺得善良宅男也應該奸惡啊,我說了多少次呆瓜助理他媽的奸惡,就是凹人與被凹邏輯中的合意共犯結構,然後受不了了再以勞資關係爆開來,結果呢,我只是好奇另一個凹人與被凹邏輯中,怎麼只有善良無辜宅男?更怪的是,凹人的大立委沒啥指責,卻是被凹的人活該,你真的是在批判凹人的人或團體嗎?
你的解讀真怪,我從沒說類似於賴幸媛大立委吃呆瓜助理,呆瓜助理吃腦殘左派ngo,腦殘左派ngo吃善良宅男這種邏輯應該成立好嗎?不論吃,還是凹,首先呢,裡面不是有合意的部分?你從來都迴避這一點,第二,賴幸媛和呆瓜助理是一組,腦殘左派ngo和善良宅男是一組,什麼時候我曾經串起來過了?剛好你的火力只集中在呆瓜助理和腦殘左派ngo這個中層位置啊,這才讓人納悶。
的確,我們總算對「講得一幅別人都錯,自己都對,也是蠻不健康的」有共識了,我也覺得這個聲明沒什麼完全對的,只是喔,大概我們都覺得彼此都有這樣的問題吧,彼此摸摸良心吧,哈哈。
「首先呢,裡面不是有合意的部分?你從來都迴避這一點。」
我已經說過了:「被撞到的人也許覺得沒關係(所謂的合意),或是馬上驗傷提告,但是,撞到人就是撞到人,如果你覺得你騎車的時候撞到人沒有關係,你開汽車一樣覺得撞到人沒有關係,跟你開什麼車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要講合意,我也不相信賴幸媛與助理之間,就沒有合意的成份。
我迴避了什麼呢?我還沒說你一直迴避「您對於公務員休假時兼一份四萬五的兼職與因此使用人頭戶報領薪資的意見是?」這個問題呢。
另外,「第二…你的火力只集中在呆瓜助理和腦殘左派ngo這個中層位置啊,這才讓人納悶。」
這有什麼好納悶的。我也已經說過了:你騎摩托車被汽車撞到那是你的問題,今天我看到有人騎摩托車被汽車撞到,我就是以自己出發,我想到的就是我自己被摩托車撞到的經驗,撞到我的是摩托車不是汽車,我為什麼要去針對汽車?
我要說的就只有一件事情:我不覺得資源的多寡會比個人可以決定的操守行為更重要,我不覺得應該因為資源的多寡而有不同的標準。摸摸良心是對的—你今天凹人嗎?
對啊,我納悶的事情也在這裡了,你為什麼你的標準會不同啊,我才認為你一是因為賴幸媛資源多,所以凹人的賴幸媛才被你輕輕放下,被凹的變成奸惡,二是因為是你自己,所以被凹的你就是良善受害者,凹你的你就是看好欺負,所以就被打成奸惡。如果不是資源多寡,那是什麼?我不是很懂,你不是雙重標準的標準在哪裡?你始終沒說。
賴幸媛大立委和呆瓜助理之間,本來就有合意的部分,這些呆瓜忍了這麼久,賴幸媛進一步,他們就退一步,這就是合意。而且有些事情還是共犯,這我也說了啊,你一直在意的虛報公帳的部分,就是在這個脈絡下的評斷,我迴避了什麼?迴避的一直是你啊,你之前又合意了什麼?奸惡了什麼?說說嘛。
誰說騎摩托車被汽車撞到?我看不太出來。
既然你是被騎機車的撞倒,有受傷經驗,絕妙的地方在於,既然撞到你的不是汽車,不要針對汽車,那為什麼又要針對被汽車撞倒的人。
你也許也認為我的意思是資源少的就可以惡搞,但我可以說,從頭到尾留了這麼多的言都不是,你也知道我是這個意思。另外,再重新說一次,我也不認為應該判斷的標準是資源多寡,但你的脈絡就是如此,這也是我質疑的啊,如果不是,那是什麼?
嗯。
「有些事情還是共犯,這我也說了啊,你一直在意的虛報公帳的部分,就是在這個脈絡下的評斷,我迴避了什麼?迴避的一直是你啊,你之前又合意了什麼?奸惡了什麼?說說嘛。」
我不知道您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凹人->合意->共犯
賴幸媛凹人->賴幸媛與助理有合意->助理以公務員身份領雙薪
NGO凹人->NGO與zonble有合意->zonble的奸惡
想知道嗎?去查啊。
「所以凹人的賴幸媛才被你輕輕放下,被凹的變成奸惡,二是因為是你自己,所以被凹的你就是良善受害者,凹你的你就是看好欺負,所以就被打成奸惡。如果不是資源多寡,那是什麼?我不是很懂,你不是雙重標準的標準在哪裡?」
你說是雙重標準也無所謂。答案是—我跟這位立委不熟。
閣下的意思不過就是,明明這位立委應該是最該罵的人,為什麼沒被罵到,一定是因為這位立委的資源比較多,所以我不敢向她開刀,是吧?話說—呃,閣下能不能幫個忙,在全中華民國裡頭找個不敢罵立委的人?這位立委的惡形惡狀是被轉述的,對於單方面轉述的內容,我當然持保留態度,而且指控的幾個點—不可以什麼人都瞧不起—又實在很可笑;但是,自己親口說自己以公務員身份兼差沒有領到雙薪,對不起,這種無恥,我受不了。而我自己被人凹,凹我的又不是這位立委,要罵當然也是罵凹我的人。
這樣滿意嗎?
這在第17篇留言已經說過了。
凹不凹人的問題,枝微末節,重點在於,這是一場價值之戰。
Lula:
你說:「我也不認為應該判斷的標準是資源多寡」。
可是有資源沒資源,都是你在說的啊…
「其實喔,凹人也分為有資源的凹人和沒資源的凹人。」
「當然啦,呆瓜助理和苦勞網,現在看來都只是沒資源的被凹及凹人團隊,或許有點小奸惡,只是咧,對有資源的賴幸媛在這種層次下,只用奸惡形容,似乎就不太夠了。這是幫著有資源、有權力的人拉低標準?」
「我是不太懂為什麼只有位於凹人、被凹食物鏈的中層才活該被火力集中…總覺得因為自己是受害者,所以讓自己受害的對立面是誰很明顯,另一方面呢,呆瓜助理的加害者,又離自己有點遙遠的大立委,又沒有漏洞連連的文本,倒不如損損呆瓜助理容易攪動議題。」
我在想,Lula的下一篇留言或許是,「其實喔,凹人也分為有資源的凹人和沒資源的凹人」這句話沒有任何「應該判斷的標準是資源多寡」的意思,然後繼續提到有資源的賴幸媛為什麼沒有被罵到。
不過,想想 Lula 花這麼多的時間精力,就是希望我罵一聲賴幸媛,既然都已經這麼誠心誠意的留言了,於情於理也不應該讓 Lula 失望才對。嗯。
「賴幸媛凹人,真混蛋!」
罵完了。
「因為我也是被人凹,所以當我在凹你的時候,你應該要體諒我。因為我被別人凹,所以你也就應該被我凹。」
軍中學長學弟制就是這樣嘛。至於為什麼一直沒有改變?因為想要改變、不想讓學弟也被拗的學長,後來發現學弟以為那是應得的就騎到他們頭上了。
所以這種情況還會永遠持續下去。
To 逆天兄:
我認為解決的辦法還是有的。這就是我現在的做法,我可以幫你,就好像被你凹一樣,但是我會時時提醒你 這不是我的責任,不是我該作的,我 他 媽 的 就 是 在 施 捨 你。
幫人修電腦的時候更需要這種健康光明而正面的良善態度。
Lula的(其中之一)講法好像也沒這麼難懂啊
以zonble整篇文章提到的四個角色:
凹人者:賴幸媛、某NGO組織
被凹者:呆瓜助理、善良宅男(整篇可沒提到他是誰)
結果整篇文章被酸的是:被凹者的呆瓜助理跟凹人者的善良宅男
那,到底文章中選出來被酸的共同點是啥?
Lula認為不是凹不凹人,是「資源」,資源少的就會被酸
上一篇的第五行寫錯了
結果整篇文章被酸的是:被凹者的呆瓜助理跟凹人者某NGO組織
果然Copy -Paste是萬錯之源啊
謹致 賴立法委員幸媛: 2007/7/11
經過辦公室同仁的討論,各位同仁提出以下部分及具體要求。
壹、同仁的不滿:
貳、同仁要求:
一、請委員針對上述事情自我反省。
二、希望工作關係能互相尊重、平等,不要把團隊當作棋子。
三、薪資待遇方面:
主任:立即回復每月五萬元,以保障勞保老年給付水準。
世傑:每週三個工作天,薪資每月三萬元。
力穎:每週三個工作天,薪資每月三萬元。
姵君:7~10月每週二至三個工作天,每月二萬元。11月後全職四萬元。
瑾珮:薪資每月四萬二千元。
嘉文、偉豪:維持原有勞動條件。
若委員恕難同意,請將辦公室財務透明化,並共同討論,使同仁瞭解箇中源由。
四、團隊將秉持同進同出原則,若有一人被解雇或遭受任何不利待遇,後果請委員自負。
同仁絕不接受委員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對談,若委員無法直接與同仁面對面,請具體針對每項要求書面回應。倘若委員同意請直接以文字表達同意之意,若不同意請寫出理由及底線。請委員於星期五下班前(7/13)回覆,若無回覆視同委員將全體同仁集體解僱。
「我皺著眉頭。皺著眉頭是因為覺得奇怪:怎麼會有人在爆料的時候,連自己可以被別人攻擊的毛病也一起爆出來,在指稱對方剋扣薪水的時候把自己公務員兼職還有同意用人頭報領薪水也爆出來。」
我也皺眉頭了。他們或許認為公務員兼職、人頭報領薪水是對的?!匪夷所思。遇到錢,就有「彈性」。總之,中間偏左的人,做出來的事不一定要偏左,中間即可啦。
還是皺眉頭!
既然倪世傑也在這裡留言了,我想請問,到底他們主張的價值是什麼?
還有倪世傑敢不敢對指控『蔡建仁打人』的文字負責?
世傑:每週三個工作天,薪資每月三萬元。
這是倪世傑開出的薪資要求,為何自己不敢公開呢?
倪世傑在立法院到底作了些什麼?打混聊天,宣稱負責賴幸媛的部落格,結果亂七八糟,那樣的工作量一個禮拜一天都還嫌太多,還不是忙著在辦公室作自己的研究
當初講好每個月領半薪,暑假期間照舊,但是上全時的班,倪世傑自己不也同意?當初的條件,就是等於每個月兼職的工資兩萬五千七,一年算十四個(半月),結果現在變成是賴幸媛的錯。
這種爭論,跟什麼中間偏左有啥關係?
與打混和工作有關
題外話一下
“「乃進辦公室欲將質詢稿修改後進行投稿」”
這一句在用字上的問題,我猜不是濫用 “進行” 二字,而是把逕行寫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