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騷

看張大春網站上面最近吵文化創意產業吵得火熱,也來發點牢騷。

就我的理解,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應該比較接近一門管理學。不管什麼時候,想要把一件事情當做事業來做,大概都沒有辦法單打獨鬥,做好事得要有同伴,做壞事也要有共犯,個人能力是一回事,有多少資源又是一回事,而有了資源有沒有善用又是一回事;個人智識、修養與專業養成是學問,而怎樣與別人共事,怎樣取得、分配與使用資源,又是另外一門學問,這樣的學問稱為管理學。

由於每種產業都有其特殊之處,於是工業有工業管理,商業有商業管理,資訊業有資訊管理,甚至看來寫小說大概也需要一些管理學-想來在寫作小說的過程中,除了像是思想內容、人物刻劃這類文學與美學的問題,想要更大規模的生產這些娛樂讀物的作者,可能就會請人捉刀,金庸曾經請過倪匡捉刀,大仲馬寫《三劍客》的時候也有一群助手。

於是可以想像到以下問題-助手應該要找多少人?助手應該要有怎樣的資格?每位助手應該領多少薪資?應該分配多少工作量?如何確保每位助手都能夠確實產出?助手應該有哪些工作權益?怎樣相處才不會讓助手想要走人?現在的資金夠不夠支應助手的薪資?如果不夠,可以從哪裡得到挹注?而如果從從一部小說,變成開一家出版社,就還要考慮寫出來之後,要用什麼通路鋪貨、在什麼地方做廣告…諸如此類。

而這種文化或娛樂產業的產出、生產過程與人的組成,也與其他產業不同,想來也是需要一門屬於這種產業的管理學。有些人雖然有才華但是沒有資源,有些人有了才華也有了資源卻不知道怎麼經營,你看小室哲哉,多有才華、音樂多好、風格多強烈,自己投資、經營海外事務所,卻又是那個樣子。

就我的理解,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如果放在大學裡頭,應該會是門 EMBA 課程,是一門在專業養成、有足夠經驗之後,讓工作轉型的學問。一方面讓文化從業人員在想要把自己的工作跨大成一門事業的時候,知道公司怎麼運作,金錢怎麼流動,版權談判怎麼進行,進而怎樣進行跨國合作;另一方面是培養企業的文化投資人才,讓有資源的人知道除了把錢拿去投資房地產、把台北房價搞得莫名其妙之外,有什麼文化活動可以投資,除了從國外購買昂貴的小提琴之外,本土有哪些活動值得投資。

講到這就突然想到黃舒駿。今年六月的新聞,台大校長李嗣涔以為台大學生當 show girl很可惜,引來一陣討論;當時黃舒駿說:「我如果早知道要進演藝圈,的確不用唸到台大,還不如14歲開始培養演藝圈所需的實力。」可是黃舒駿自己還不是回去台大念了個 EMBA。

但台灣現在很奇怪,這樣的東西,卻設計成大學部的學程,讓專業能力還在養成階段的學生修習,還沒有個界可以把腳跟站穩,就想著怎麼跨界。

在文化創業產業三者中,文化嘛,還在養成,產業嘛,也還沒有工作經驗、沒有產業的聯繫-這也不打緊,讓文學院或是藝術學院學生學點會計或是個體經濟學也好,但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課程中,在還文化與產業兩者都還不太足夠的狀況下,文化也沒有跨到產業,產業也沒有跨到文化,卻是大談兩邊都搆不著的創意。

但專業還沒有養成就先談創意的結果,往往是你其實不見得了解什麼是創意。你可能覺得自己想做的事情,沒看過別人做過,所以就是創新;但很有可能別人不做的原因是以前就有人做過,而且證明不可行。但是呢,如果在教學過程中點出以前的失敗例子,舉出不可行的原因,這年頭大概會被認為是扼殺創意。

所謂創新的意義,在於解決從前所不能解決的問題,或是點出從前沒有人想過的問題;而要知道有哪些問題還沒有被解決,確認哪些問題沒有人想過,都需要起碼的專業養成。連什麼是舊的都還搞不清楚,那要怎麼知道什麼是新的。

就我的理解,所謂的創意,大概有兩種,一種是長期浸淫在專業領域中的結果,因為長期經驗所累積的長期不滿而激發的改變,另外一種則是天縱英才;前者呢,光是大學教育,還不夠,後者呢,似乎根本就不需要大學教育,國外有這種天縱英才的人,大概在大學階段就輟學創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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