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的困難

當發表變得容易了,則提筆反而變得困難了,因為你之前是已經寫出了什麼,然後一改再改才去發表,而現在你則變成為了要去發表而想要寫些什麼,結果你面對你的書寫工具的時候,你自己卻往往總是在還沒有準備好的狀態,在還沒有準備好的狀態下傾洩而出,這叫做早洩。而這樣就算了,早洩歸早洩,你總是洩出了一些東西,而如果你只是為了洩而洩的話,那也沒有什麼早洩不早洩的問題,而就算洩的不夠真誠、不夠熱切,能夠洩得清楚明白,知道自己已經早洩了,也不是多麼容易的事情。

而相對之下,如果寫作也變得容易,那閱讀也就變得更加困難了;議論變得容易,而你就似乎更無從考察,在你面前的,每一篇都是複雜而充滿歧義的文本;人人都是媒體,但是人人都失去了成為讀者的能力。

比方說這兩天有些人在討論的,是黃彥達在數位之牆網站上接連三篇的〈媒體,社群,Blog〉系列,就我閱讀時的觀感,是只有開頭沒看到結尾,看樣子連載還沒有結束,黃彥達在文中也沒有寫過類似「全文完」的字樣,然後jeph就發難了。在這樣的原文與批評之間,我就覺得難以閱讀以及理解。jeph這麼說:

基本上,作者關心的不是網誌在媒體上的作用,而是以「經營網路媒體如何賺錢?以過去的經驗,很難」的角度來看網誌。這個面向不是不能談,但單從這個面向看網誌根本看不清楚。像說,如果採取這個觀點,如何解釋許多網誌客願意自己掏腰包架設網站而不求金錢回報?

在我閱讀的時候,我想到的是不知道jeph是怎麼閱讀,jeph啊,你有想過黃彥達一邊寫「經營網路媒體很難」的時候,他就是發表在自己的網路媒體上,經營自己的網路媒體,而他既然知道經營很難,一邊又在經營自己的網路媒體「數位之牆」,他在實踐的,不就是你在質問的?如果是以前的我的話,我會馬上脫口而出說,jeph啊,你的批評根本就是廢話,而現在的我呢,我願意承認閱讀的困難,我大概不會脫口而出說jeph的批評是廢話,不過我會先說如果是以前的我的話,我會馬上說jeph的批評是廢話,如此一來,我就可以讓你根本搞不清楚現在的我到底是不是以為jeph的批評是廢話的狀況下,以一種穩定的entropy連說四次「jeph的批評是廢話』,喔,這是第五次。

jeph說:「單從這個面向看網誌根本看不清楚」,的確是,但是jeph啊,你怎麼會這麼確定黃彥達就只從這個面向看網誌?你怎麼可以因為根本不讓別人把話說完,就說別人沒說呢?我很努力的想要從黃彥達那邊讀出jeph所反對的事情,既然jeph反對,或許可以讀得出來,但是阻力就是橫在我的面前,我真的沒看到。

jeph 後面提到「一位任職專業科技顧問公司的朋友」,我在猜想,jeph在寫那篇批評的時候,心裡想的該是那位朋友,jeph關心的是自己的想法還有他這位朋友的想法,至於黃彥達呢,似乎就只是徹頭徹尾被jeph所驅離的他人了。我是覺得對於他人的忽略才是最大的問題,不管jeph怎麼說他相信異議必須存在,但是我還是期望jeph更夠對他人能夠有著更多的關懷,而這是我在閱讀的時候所關懷的事情。

而我同樣無法讀出其他的讀者是怎麼閱讀的,比方說jeph那邊後來有一篇來自ithink的留言,ithink所關心的是jeph引用了黃彥達說「Blog風潮起自校園,最熱衷撰寫Blog 的人一開始都是學生」,而主張是「像藝立協這樣的技客團體開始,擴散到媒體行動者,再來是一批網民從明日報個人新聞台跳糟」,jeph與ithink都關心的是有多少使用者是學生這一點說法正不正確,而緊抓著某一點,就想把前一篇文章中的說法全部推翻。

在我的閱讀中,總覺得jeph莫名其妙,ithink同樣如此。技客團體裡頭也是一堆學生,媒體行動者裡頭也是一堆學生,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的網民中也是一堆學生,我不懂jeph怎麼會以為學生加入了技客團體就不是學生,怪哉。說都是學生也是沒錯,在人生的道路上,在面對這個世界上浩瀚的知識與無窮的造化,只要願意閱讀,誰不是學生?說都沒有學生也無妨,因為就算有了在學校中的學籍,如果根本不願意閱讀,這樣也不能夠算是學生。而如果非要在某個學校有學籍的話,我想想,我所知道的包括這個 這個這個這個還有這個

或是我在讀charlesc的這篇〈這不是Blog…這不是Blog…〉,我也覺得疑問重重。charlesc說所謂網誌的定義,應該要盡可能的使用鍊結,使用鍊結是為了什麼?為了對話嗎?用了鍊結,但是根本不讓他人把話說完,這樣還算是對話嗎?用了連結技術就算是對話嗎?我也不喜歡談定義,但是照charlesc所下的定義,我會在想最能夠符合這種定義的,大概是spam了吧,在spammer所發表的內容中,都有好多連到那些 online poker 網站的鍊結呢!

charlesc的意思似乎是要多用鍊結,才能夠發揮所謂的草根味。而且「光靠想像沒用,還得靠大家努力嘗試/實踐」,我現在就實踐看看: 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charlesc 。—不知道這樣的實踐如何?是這樣的實踐嗎?我不確定。

charles說:「或許對於網站經營者來說,其實也不需要知道這麼多,管他革不革命,理想一斤能值幾多錢?網路公司要思考的,當然還是賺錢模式。」那我就更不懂charles對於黃彥達在失望些什麼了,黃彥達不就是在思考賺錢模式嗎?

回到黃彥達的文章。黃彥達是從Dan Gillmor的書We the Media的中譯本名稱「新媒體潮」開始談起的,認為其實網誌的出現一點都不新,在第三篇當中又提到他認為We the Media是什麼意思,而黃彥達的主張,基本上也不是出自於Gillmor書中的見解,而是他從九○年代開始的經驗,而我在閱讀黃彥達的時候,卻也讀不到黃彥達對於Gillmor的閱讀了。

而我總覺得台灣歐萊禮對於讀者而言,雖然說翻譯本身是為了更易於閱讀,但是卻又有一些讓我覺得妨礙閱讀的舉動。就拿經過公開命名活動時暫定的中文書名「新媒體潮」來說(後來確定的書名叫做「草根媒體」)好了,黃彥達認為網誌的興起一點都不新,而在我的閱讀中,Gillmor似乎也並不認為這有多麼的新,而黃彥達所說的一點都不新與Gillmor所說,又不相同;雖然我也沒有讀完,但,就拿這本書第一章第一頁來說,就認為以美國經驗而言,網誌媒體興起的風潮是該從兩百年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說起,在後面的章節中,也不斷強調那些新的其實是舊的(What is new is old )。而在命名活動之初,這個暫定的書名就造成了閱讀的一項妨礙。

而在讀Gillmor的時候總是有些地方也讓我苦惱,例如說書中第二章,他在講他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去香港講學一陣子,在香港的時候缺乏跟美國相關的資訊,但是他可以透過網路媒體參與、得知。不過,既然這麼經常前往香港,怎麼香港講得這麼少呢?我總會因為處於遠東一嶼產生一些出自於主體位置以及自私的焦慮,為什麼Gillmor不能夠多閱讀些香港呢?

而參與We the Media的命名者對於這本書的閱讀如何,有多少人真的稍微讀過書中內容,還是只是為了贈品而參與,就不清楚了。不過對於這樣的公開命名,以自己的信仰決定名稱的方法我是很激賞的,我一直覺得西方有一部經典也應該透過這樣的方式,讓台灣人重新命名,那本書叫做Bible,而我還在思考命名活動的贈品應該是什麼。

7 thoughts on “閱讀的困難

  1. 感想:

    你好像試圖去發掘每一篇文本背後的心智與思維
    而不只是閱讀那些文本表面的內容而已

    這是你對那些人批判的基礎

  2. 這篇文章真是好。我一邊看文,一邊拍桌大笑。
    好久沒看到z站長這麼爽快又淺顯幽默的評論文章。

  3. Pingback: EVALS TEN

  4. 歐萊禮出版這本書
    我覺得很諷刺

    blog的精神應當亦包含了CC的精神(我個人如此認為)
    而原作者是否是基於這樣的精神在創作呢?(也不知道我是否有誤解了cc)
    但以實體出版的方式出版這本書(該書版權為該公司所有)
    等於又是把資本主義的邏輯重新強壓在讀者身上

    一個應當是共享共有,可自由轉載引用的文本
    如今卻成為了著作權的階下囚

    唉….抱歉了 胡言亂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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