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趣

最近幾天一直收到有趣的來信。有人接連寫了好幾封莫名其妙的信,在其中幾篇,他說,他最近開了一個 blog ,而我楊某侵入了他的 blog 系統,刪除了他的文章,叫嚷著「把我的首頁還來」。回了一封信,說,我完全不知道他在說什麼,換來的回信是:「做了壞事還不動聲色的說些道貌岸然的話,你不覺得這樣很可恥嗎?」

我說,如果你發現你的 blog 系統帳號被入侵,請寫信給 google 的客福,調閱連線紀錄,看看他的網頁不見的時候,到底有誰曾經連進去過,或是,請去找電信警察報案,或是請公佈任何我入侵該系統的證據。他說,他才不要,他才不要沒事幫我炒作知名度,而且「你連 orz 這樣的歌也寫得出來,你會做出怎樣的事情,我也都不意外。」

他說,他的 blog 架設在 blogger.com 上。

呵,我都不知道我曾幾何時變得這麼高段,連 google 都被我破台了。

有人這麼抬舉我,好像應該自我感覺良好一番。

11 thoughts on “真有趣

  1. 我覺得應該是恰巧同名吧?
    那位受害者發現被一位 zonble 給入侵了…
    然後就很聰明的想去Google上找找zonble的蛛絲馬跡….

    然後就變成這樣了 😛

  2. 八樓講的不是沒有可能。但重點在於,受害者如何確知加害者叫zonble?做壞事之際還自報家門,那是《水滸傳》裡才會發生的事。駭客先生若是署名比爾蓋茲,難道他老兄還寫信去台灣微軟罵人不成?

    我想我只能拜託大家,不要再傳播或轉寄〈orz〉一曲了。既然寫這首歌的人是個壞蛋,散佈他作品的人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君子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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