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討厭的,就是拿專業當作惱羞成怒的托詞

我不知道應該怎樣稱呼macmyday,也無從了解macmyday的身份、背景以及立場,不過這位先生/小姐在本站的留言,實在讓我覺得相當有趣。雖然說直接剪貼過來,可能會有什麼著作權方面的問題,不過,我想macmyday,應該很樂意讓更多人看到他/她的想法。原本的留言內容如下:

1.新一點的字型,如華康OpenType 100,都已經幫我們配好了中英文字型,所以使用者沒有必要再用字體集功能自己配字型了。自己配有兩個問題:
a.你受過typography訓練嗎?你能配得比造字公司好嗎?b.你的type library蒐羅夠富嗎?足以配出專業的typography嗎?
2. raster並不是”點陣”,點陣是bitmap。raster在最早期的時候,是翻成”光域化”,
以此看來,”光柵”還比你的”點陣”要強多了哩!再者,你受過什麼翻譯訓練嗎?
不然,你憑什麼從翻譯的角度來評論InChinese?
3.InChinese也許不夠完美,但他這些年來的進步,以及他給我們貢獻是有目共睹的。
中國時報,蘋果日報全是InChinese+InDesign排出來的。
4.光憑你提出的這幾點,我覺得談不上什麼測試報告。了不起是閒聊。

讓我就這四點,一一回覆。

第ㄧ點,我看到macmyday這樣為InChinese辯護,或許macmyday與啟旋有些我所不知道的關係,我不知道macmyday的說法能不能夠代表啟旋的真正的想法,如果不是的話,那麼很顯然,啟旋在台灣的公關政策,似乎是出了很大的問題,不過到底是不是,應該有很簡單的方法可以查證,有在看這個網站的親朋好友們,大家趕快把「字體集功能不重要,故意做得爛就是叫你不要用」這樣的說法,趕快以轉錄或是電子郵件方式,送到台灣各大設計社群裡頭。或許過不久,東森的網路追追追就可以告訴大家,macmyday到底是和許人物,以及啟旋的政策或官方聲明是什麼。

好嘛。我不夠專業,我配的不見得比字體公司好,但如果第ㄧ個問題所問的對象不是像我這樣的人,天底下就是有能人受過專業typography訓練,用字體集搭配出來的中英文,就是比字體公司搭配的好,可是啟旋做出來的字體集功能就是爛的,所以macmyday能夠用的,還是同一套輕蔑恥笑不屑的說帖。使用者字體搭配的好不好,與使用者花錢把軟體買來卻買不到堪用的字體集功能,根本就是兩碼子事,我不知道macmyday心目中的專業是什麼,但是我相信專業不是拿來掩飾明顯的程式瑕疵用的,也不是當作惱羞成怒的托詞用的。

假設macmyday可以代表啟旋的說法,那麼,台灣Adobe上個禮拜在紐約紐約的活動中,聲稱InDesign的設計,就是要讓設計者有更大的自由,但是Adobe的合作廠商,似乎不是這麼想,使用者只需要使用字體廠商設計的字體就好了,台灣的使用者,根本就不配擁有自己搭配中英文字體的自由,會去願意花個上萬元去購買ㄧ套排版軟體的使用者,ㄧ定都是一群不會搭配字體的白痴。另外,啟旋也完全放棄了台灣所有潛在的教育市場,因為使用者只要有ㄧ點不會搭配字體的可能,就會有人跳出來說,呸!你不配用,而不是試圖教育使用者,怎樣使用字體集功能。

或是,既然如此,為什麼不乾脆把整個功能拿掉?

第二點,首先我不知道因為「raster在最早期的時候,是翻成『光域化』」,所以「以此看來,『光柵』還比你的『點陣』要強多了哩」這兩者之間,有什麼因果關係存在,不打緊,
關於raster與bitmap的差別,我們來查ㄧ下字典,看看「raster並不是『點陣』,點陣是bitmap」,根據在那裡。

根據Dictionary.com告訴我們的說法,raster與bitmap的確有所差別,raster主要是ㄧ種螢幕成相技術,而bitmap則是ㄧ種儲存影像資料的儲存格式,raster是「ㄧ組由像素組成的垂直線,用來在CRT螢幕上顯示圖形」(the set of horizontal lines composed of pixels, used to form an image on a CRT screen),而bitmap則是「ㄧ組用來再現圖形影像的位元組,其中,每個位元或是每ㄧ組位元,都對應到影像當中的某ㄧ個相素」(A set of bits that represents a graphic image, with each bit or group of bits corresponding to a pixel in the image.)所以,就raster是以線條組成而非以點組成,就字典上面的意義,是該翻譯成「光柵」,而如果要更完整的翻譯raster以及bitmap,那應該是「光柵成像方式」以及「點陣資料格式」。

但是,ㄧ個字的意思不僅只是字典上的意義,還包括使用在什麼地方,做翻譯如果只侷限在字典上的意義,而忽視整個使用的情境與脈絡,必然有很多的問題。

在InDesign CS英文版當中出現raster的部份,往往指的不是在各式各樣的預視模式當中,文件怎樣顯示在螢幕上,在InDesign中,raster的意旨往往是某種資料格式,也就是,經常出現的是raster image或raster graphics這樣的用法,而所謂的raster image,就是PSD、EPS、Tiff等影像格式,所謂的raster image就是以bitmap格式儲存的影像。根據Google告訴我的資料,在正體中文網頁中,使用「光柵圖形」的網頁,有26筆資料,有「點陣圖形」的網頁,則有440筆資料,在全部的中文網頁中,「光柵圖形」365筆,「點陣圖形」有889筆,其中有ㄧ筆資料則稱「點陣式圖形(又稱光柵圖形)」。

我們來看InDesign當中什麼地方用了Raster這個字。ㄧ個例子是在透明平面化(Transparency Flattener)的地方,有個選項是Raster/Vector Balance,這個功能是這樣的,如果你在InDesign CS當中,在向量物件使用了透明功能、或是Drop Shadow這些效果的時候,有些舊版的,不支援PDF 1.5等新規格的RIP,可能無法解析這樣的檔案,所以必須要透過平面化,將某些部份保留成向量格式,某些部份則根據透明度以及混合模式等因素最後影響後的結果,轉換成Raster的格式,以供輸出,這邊所稱的Raster,是ㄧ種資料格式而不是螢幕成像方式。如前所述,既然是ㄧ種資料格式,兩者又可以互通,為什麼篇要用

我不知道在工具上的語文應用,選擇「光柵」或「點陣」,有什麼「強不強」的問題,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死守字典上的定義,而用了使用者所不熟悉的詞彙,符合了那門子定義的「強」,我也不知道,有人想在這種問題上爭強,是不是那門子奇怪的自卑心態在做祟。我只知道,作為使用者,我真的非常抗拒任何廠商心目中,有這種自以為是的「強」。

另外,我InChinese做的是InDesign的中文化,我說中文,我讀中文,我用中文,對於中文我不需要什麼macmyday所期待的professional,我是native。我憑什麼從翻譯的角度來評論InChinese?我憑什麼不可以批評?就憑我怎樣都看不出來,為什麼tile會翻譯成「平鋪」而不是「分割列印」!就憑InDesign的中文化的目標使用者應該就是像我這樣的人,但是我就是不懂InChinese在翻譯什麼!macmyday希望我有怎樣的翻譯訓練,背後又不知道是怎樣的意識形態在支撐,難道InChinese的翻譯成果不是拿來給人用的?而是要給所謂的專業翻譯鑑賞?

第三點:關於第三點,我只想說,近年來台灣會用這種口吻說話的,大概只有國防部這類單位。

第四點:那麼我想請教,今天使用者對InChinese所期待的,ㄧ就是字體集,二就是看得懂的中文翻譯,就字體集來說,macmyday告訴大家不要用,因為台灣的用戶都比字體廠商遜喀,而中文翻譯方面,InChinese則是故意要台灣的使用者看不懂,藉以突顯自己有多強,那麼,我直接拿ㄧ套英文版,英文的介面比InChinese的翻譯還好懂,如果要中英文混排,使用不同的中英字體,我可以在微軟的Word裡頭事先排好,再匯入到InDesign英文版當中,雖然拐了ㄧ個彎,有點麻煩,但是還是可以做到。我寫的東西是閒聊,那InChinese呢?InChinese這兩點使用者最重要的期待都做不到,InChinese還算是什麼?

啟旋如果不想要台灣市場,盡管說清楚ㄧ點,相信很多人會樂意幫忙。

而且,說不定,不久之後,「彩蝶」也可能推出繁體中文的版本?

17 thoughts on “我最討厭的,就是拿專業當作惱羞成怒的托詞

  1. 個人A為團體B說話,而其他人在未查證A與B的關係之前,就先影射A與B有利益關係,從而貶低A的發言內容,然後再以A的發言內容去進一步批評B.這就是我們愚蠢可笑的台灣社會.當然,絕對不會說的很直接,會用若有保留的口吻,這才叫做”影射”嘛~

  2. 閣下這麼說的意思是,A在B在為C團體說話,當A在未查證A與B的關係之前,就先影射B與C有利益關係,從而貶低B的發言內容,然後再以B的發言內容去進一步批評C。而閣下也沒有說得很直接,對這個A也不是交代得非常清楚,也是用若有保留的口吻,所以閣下也是在做一種影射,閣下在說A在影射B的同時,閣下本身也在影射A。

    換言之,這個問題一下子就提昇到了後設階段,因為閣下在影射A在影射B,就是一種影射的影射,而我現在試圖詮釋閣下的影射,是在影射某種影射,所以我的詮釋也該是一種影射,所以,就是我在影射閣下在影射A在影射B,也就是說,當我試圖理解第二層的影射關係的時候,其實我就同時在建立第三層的影射。

    讓我們繼續發想。如果現在繼續有人出來,姑且稱之為D好了,出來點破這一層我已經知道的對閣下的影射,幫忙把這第三層的影射關係詮釋清楚,那麼,D就是在影射我在影射閣下在影射A在影射B,在指出第三層影射關係的同時,繼續建立第四層的影射。從而將一個問題從點的層面,進而成為無限增殖、無窮放大、無止盡擴張的影射的影射的影射的影射的影射,從而建立起一個複雜的、糾結的卻又有著豐富飽滿生命力的脈絡。

    想來這樣繼續討論下去,或許會發展成一部饒富趣味而值得探討的文本相互指涉、影射的社會文本,擴大台灣在文學問題方面的想像。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3. 有這種回覆也是好的,只少明白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光柵化鬼翻譯 原來就是出自於這種專業態度

  4. 支持!支持!我學過標準的typography訓練,我應該可以說句話,其實華康配的英文字體也不是很好,文鼎更是軟爛醜陋到爆∼所以真正專業的設計師根本不用現成配好的英文在做設計!我快被indesign的爛字體集氣死了!!!再看看inchinese的翻譯,真是夠人吐出膽汁∼∼

  5. 我可沒在影射 我就是在說你啊
    對軟體的不滿或看法 當然誰都可以有意見
    但是去影射跟你不同意見的人 是跟軟體公司有利益關係
    我覺得沒什麼必要 這只是模糊焦點而已
    基本上我沒用過indesign 更沒用過inchinese
    你對inchinese的批評我相信自然有你的道理在
    只是我想 你也不樂見有人影射你跟另一軟體競爭者公司有利益關係
    來反駁你對inchinese的批評吧?

  6. 「利益」關係的「利益」兩個字可是閣下說的,我自己從來就沒有說過「利益」不「利益」的。讓我來告訴你「關係」兩個字是什麼意思,比方說,我覺得閣下很欠罵,所以我就罵你,我與你之間就建立起了「我罵你」的關係,罵人者與被罵者之間的關係,好了,我跟你有關係了。這不就是關係?

    而且在商業軟體問題上,我也不覺得辯護者與產品之間,有什麼被閣下自說自話妖魔化的商業利益關係,是有什麼大不了、需要迴避的。老王賣瓜自賣自誇本來就沒有什麼不對,但是在你吃到的是酸的瓜的時候,你看到有人告訴你這瓜是甜的,你還是要搞清楚,這傢伙是喪盡天良的老王,還是味覺不正常的其他人。閣下自己用有色眼鏡看別人,自己歪曲我說的「關係」兩個字,你覺得台灣社會可悲,我想了想,覺得,沉醉在自己想像的可悲當中可悲的確相當可悲。。

  7. 雖然還沒用過軟體…
    可是看了你的報告就覺得…這翻譯還真是讓人看不懂…
    直接用英文版算了…

    那位提出問題的人…
    本身的問題…就有問題…

  8. >>今天使用者對InChinese所期待的,ㄧ就是字體集…
    錯,我們期待的是更多的中文功能,如注音,如以筆劃排索引順序…字體集是可有可無的.更何況,你還可以靠刷”兩次”字體來達到手工字體集的效果.
    >>二就是看得懂的中文翻譯…
    錯,我們更期待的是詳實的中文操作手冊.因為third party寫的indesign書一本比一本爛.

    最後,希望你不要得著雞毛當令箭,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樣子,看了就讓人討厭.
    還有,後面這些me too的走狗,看了更讓人討厭.

  9. 根據系統紀錄,macmyday與SLLB,都來自 61.31.50.1。而根據whois.twnic.net所提供的whois資料,61.31.50.0 – 61.31.50.63這個網段的登記者是:

    inetnum: 61.31.50.0 – 61.31.50.63
    netname: APPLE-TW-NET
    descr: Taiwan Fixed Network CO.,LTD.
    descr: 7FI., No. 498, Ruei-Guang Rd., Nei-Hu
    descr: Taipei Taiwan

    person: yi chien yeh
    address: no.48,lane 141,hsingai rd.,
    address: taipei Taiwan
    country: TW
    phone: +886-2-6601-6688
    e-mail: stevenl@appledaily.com.tw

    耶。我大概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真好玩。

  10. 我想,這個來自蘋果日報的人這樣直接先把其他附和的留言當作雜魚、走狗的行為十分不值得鼓勵,當然如果事先就是以仇恨的角度切入,那別人也無話可說了,只能說,把別人當雜魚的人,最好有那個屁股。

  11. 話說,我剛剛寫封信去跟蘋果日報告狀… 我真的太閒了。哈哈!
    要咬來咬我啊!

    用猜的都知道「護主心切」該是啥嘴臉!不用證據都可以推算幹這事的應該是哪些傢伙。用某公司軟體就會派駐有某公司員工。這樣子很好推測推想。

  12. 大家緊記要平和,不要太怒。

    我個人贊成 InChinese 要改好字體集的功能。

    另外翻譯方面,最好以用戶明白的重點為先,其次才是點樣譯得專業和沒有錯誤,因為看不明的話,幾強都冇用啦!

  13. 關於zonble在回應當中說到內文標題修改的方法,其實不用真的修改兩百次,只要使用尋找與取代格式的工能,幾個步驟就可以完成。只是,為什麼我用到號稱功能強大無比、付兩次錢的「中文」排版軟體,還要我用那麼白痴的方法!這是要培養使用者的智慧嗎?從前以為,從PageMaker轉到Indesign+InChinese後,可以少很多自行尋找祕笈的樂趣,看來我是錯了!

  14. InDesign的漢化插件在大陸有很多,各有自己的特色,也各有自己的缺陷,遠近高低各不同。我看這樣很好。
    网友提出的那些缺陷,純粹是從技朮上進行探討,交流之后才有提高,沒有必要說到技朮以外的事情上去。更沒有必要發怒。海納百川,有容乃大。要進步,就要听得進批評。
    我們几個朋友開發的“彩蝶”漢化插件,已經在大陸發布,但是因為精力有限,還沒有繁体版本。哪位朋友如果可以用中文簡体并且有興趣,可以用一用。并且多提出點問題。便于我們以后升級的時候改進。
    謝謝啦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