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嫌疑犯

在看台灣的翻譯書的時候總有一種無力感。比方說,最近也湊熱鬧買了《六個嫌疑犯》來看,在其中一位嫌疑犯-一位虛構的寶萊塢女星-的故事中,就看到了這樣的狀況-

第 33 頁

…去年的《寶萊塢影業指南》列出印度影壇十大女星,把我排在第四位,前三名是愛許瓦雅、卡琳娜和佩莉央卡。如果愛許瓦雅退休,這樣一來我就是第三名了…

第 398 頁

「我跟維瓦尼的公關是拉克許.塔尼很熟(這句中文也是有夠不通順),他說如果妳不接,他們就要找你最大的勁敵普莉安卡。我們都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吧?」…

親愛的中文版譯者與出版社同仁-請問你們到底打算給 Priyanka 幾個中文名字呢?

六朝文學與 BBS

透過現在的 BBS 文化,其實就可以了解魏晉六朝時期的文學軌跡,為什麼會如此發展。

六朝文學的一大特色,在於大量使用典故,甚至是許多後人完全無法理解、不知出處為何的生僻典故。何以如此?-用現在的角度來看,所謂的典故,就是現在所稱的「梗」,如果你用的是大家都知道的典故,並不會有人因此稱讚你的文字淺白好讀,只會有人以為你只會用老梗,唯一可以給你的評價就是 OP。

那為什麼會發展出四六工整對仗的駢文呢?

因為推文要推齊啊…。

標準

有的時候可以在網路上讀到一些很妙的文字。例如這篇〈KKBOX for iPhone 與替換 Icon 草稿〉,文章一開始的時候,對於 KKBOX 的 Windows 版本,是這麼說的:

記得第一次看到 KKBOX 的時候對它非常的不屑,因為介面根本就是抄襲 iTunes,沒有格調可言…

至於 KKBOX 的 iPhone/iPod Touch 版本呢,則是:

整體而言,它的設計已經非常完善,它用了跟 iPod 幾乎一樣的介面,也因此用起來沒有任何問題… UI 設計的最高境界就是讓人家用起來一點感覺都沒有啊~!

-話說,這兩件事情好像都是:把介面做得跟蘋果的設計很像…。

於是突然又想起了在外島服役的那個時候(嚇死人,一晃眼已經十年了)。

1999 年的夏天還在做精實案部隊重新編成,一整個上午都埋首在成堆的卷宗檔案當中,稍微用過午飯之後回到辦公桌上繼續奮鬥,不過體力實在不太行,就和一位參四文書分別就在各自的辦公桌上趴了一下。約莫快要兩點鐘,營長突然推開營辦公室大門,一見到我就破口大罵-

「楊○○!在辦公室裡頭都不工作!都在打混睡覺!」

營長側過身,手一擺,指了指旁邊那位擔任參四文書的袍澤-

「你也不看看人家○○○!人家都已經工作累到倒在那裡了!」

保加利亞國寶

在網路上看到 Azis 的一些影片,真是,嗯…不知道該怎麼說。因此看了一些關於這個人的介紹,順手翻譯出來。

以下內容之原文出自:The Bulgarian illusionist – Azis,原文後半部歌曲介紹的部份,就懶得翻譯了。

Azis 的傳奇,可說是在一切不利條件下,卻締造了勝利-一個黑皮膚、公開宣稱自己是同性戀者的埃及子弟,要挑戰的是東歐這個許多人還是以種族主義看待出身族裔、用社會地位的眼光看待性傾向的環境。當他 1978 年在中世紀城市斯立文(Sliven)的貧困家庭出生時,沒有人可以想到,二十八年後,他會在國家電視頻道上,宣布成為第二十一位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保加利亞人」(另外一位目前還在世的「最偉大的保加利亞人」,則是足球健將史岱哲哥夫-Hristo Stoichkov),並成為男女心中的性感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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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到消費券,之後呢?

看了一堆關於消費券的新聞,有討論要不要排富的;有討論是不是該只適用於能夠開立發票的店家,小攤販是不是也該適用的;有討論多久就該把消費券用掉的;有討論是否只該用於購買國貨的。

怪的是,每篇都是討論怎樣花消費券,就是沒有一篇報導告訴你,作為一家民間企業,當你賺到了一張又一張的消費券之後,你該拿這些馬政府發明的紙張怎麼辦?要多久,要如何,要去哪裡,才能夠把賺來的消費券換成公司的現金?

實在很擔心會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1. 當你要兑換的時候,政府或許比照公家單位採購,給你開了半年的票。

2. 或者,政府給你等值的公債。

3. 政府或許告訴你,消費券就等於是一種形式的公債…。

在完全不知道消費券最後要怎麼換回現金的狀況下,雖然說這個政策是要刺激民間消費,但是莫名就覺得像是向民間企業大舉變相借貸—你透過消費券賺到的利潤,總有一段時間,其實是先借給了政府。

而因為消費券不能拿來直接換現金,所以,你也自然不能拿消費券來發薪水。

這是叫大家去看伍佰怎樣被秒殺嗎?

全日本摔角大賽-武藤敬司 vs. 伍佰。

伍佰應該很快會死吧…。

看了一下賽程表,賽程表上並沒有看到伍佰,只知道在六場比賽中,第三場以及第六場分別還有一位選手尚未排定,問題是武藤敬司出場的第六場的對手都已經排好了,沒有排定的那位是武藤的隊友。-這就真不知道武藤要怎樣「vs.」伍佰,而,在「全日本摔角大賽」這個標題之下,「vs.」只會有一種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