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似乎在整個華人世界,都沒有看到夠理想的表現主義戲劇相關中文書籍,看過的幾本都有問題。比方說我手上這本中國戲劇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德國表現主義戲劇—托勒與凱澤》,是上海外國語大學教授汪義群翻譯自Renate Benson在1984年的German Expressionist Drama – Ernst Toller and Georg Kaiser,把兩本比照著讀的時候,就會發現問題不小,所以我之前也不怎麼用這本書。比方說同一部1930年的Feuer aus Kessln(英譯Draw the Fire),在頁19的中譯是「鍋爐裡的火」,到了頁21又根據英文譯名改口叫做「取火者」。
而表現主義戲劇的關鍵形式Stationendrama,大概的意思是一部戲由一個個Station組合起來,汪義群將這種舞台形式翻譯成「場景轉換技巧」(頁7)或「場景戲」(頁26),一般來說,在中國內地只要演出時有設計場景,就算是「場景戲」,直接挪用,以場景戲稱呼Stationendrama,總覺得不適當。另外既然翻譯成「場景戲」,那麼構成整部戲劇的各個Station,便應該翻譯成場景,是嗎?汪義群卻偏偏又把Station,翻譯成「階段」。之前提過,在台灣,藍劍虹在《現代戲劇的追尋:新演員或新觀眾》,將這個詞翻譯成「歷程劇」。看過這些資料,我愈來愈堅持我最早直接閱讀原文時,想到的翻譯方法該是最妥當的,我以為Station就是站,那麼Stationendrama就是「分站戲」。
最近的閱讀方向是溫故知新,找一些中國早期的話劇劇本溫習,讀著讀著突然想到Oskar Kokoschka在1907年的劇本Murderer, the Women’s Hope(我先聲名,這是一部劇情非常隱晦難懂的戲),我的老師先前曾經稍作翻譯,譯名為「扼殺女人的希望」,也有問題,因為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Murderer是個名詞,不是動詞,所以這部戲的名稱應該是「謀殺者,女人們的希望」,應該是一位作為女人們的希望的謀殺者為主角的故事。以這樣的理解,那麼劇名的由來,應該是根據主角「女人」(在表現主義戲劇常見的概念化角色手法下,角色名稱往往沒有名字,就是「女人」、「男人」、「士兵」之類的)命名,「女人」是擊敗來犯的「男人」的「謀殺者」,而她是其他女人們的希望。這種以主角為劇名的方式是西方的傳統,例如《安蒂岡尼》就是此類。
可是你要說這部戲是「扼殺女人的希望」,好像也可以通,因為「男人」這個扮演吸血鬼的角色,雖然被「女人」擊敗,但是最後卻把「女人」也變成了吸血鬼,終於逃脫並且殺光了其他所有人,包括「女人」還有其他的女人們…。說到這個「們」,在唸大學的時候,有一位拿漢學博士、教寫作的老師他看到「們」就生氣,他主張「們」這個字是中文在受到西文影響之下所感染的文字癌,在中國當中,原本是沒有「們」這種用法的,中文當中同一個名詞便可以同時當作單數與複數使用,所以只要講「一群人」,就是複數,沒有必要講成「一群人們」。—不過,當你遇到一個西方劇本,裡頭的主角就叫做The Woman、旁邊的歌隊叫做The Women,你不用「女人」與「女人們」區隔,有更好的方法嗎?
順道一提,在胡耀恆譯翻譯的《世界戲劇藝術欣賞》中,將Georg Kaiser的From Morn to Midnight翻譯成「漫漫長日」,這字面的意思就是「從清晨到午夜」,怎麼意思被截去了一半,晚上全都不見了,戲裡頭的劇情也不是長日漫長到了吞噬了黑夜。這也是個怪問題。
回到《謀殺者,女人們的希望》或《扼殺女人的希望》。很幸運的,我的老師將他的譯本複製在磁片裡給了我一份,而很不幸的,這部戲原本就已經隱晦難懂,而我的老師這份電子檔的翻譯實在,呃,更難懂,可以這麼說,不是我的老師精確的把這部戲難懂的地方精確的翻譯了出來,讓我覺得這部戲真的很難懂,而是反之。不過我也不能夠確定我的老師的難懂的翻譯搭配上這部難懂的劇本,說不定是一種天作之合。總之,在我重新讀了一下英譯本之後,還是忍不住,決定動手修改一下我的老師的中譯本,貼在後頭。
如果您對這部隱晦難懂的劇本的英文本有興趣的話,這裡有一份國外的掃瞄劇本,為PDF格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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